10月18日上午,向某代表与共同讨薪的10位农民工,将一面锦旗送至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表达对速裁庭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秉公执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10月12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出《预处罚通知书》,对协助执行义务人预罚款5万元,敦促其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促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5月12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其在2009年申请执行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因被执行人一直无法联系,名下没有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在听说被执行人在外地打工经济条件有所好转,希望执行局能再查查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