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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调解

2025-02-06 14:28:2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代丽丽)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将重点打造一批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组织。

聚焦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的地区或行业,北京市积极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以区级一站式调解组织为中心,以街道(乡镇)、行业商(协)会及相关部门设立的调解组织为支点,开展政策咨询、案件受理、纠纷调解、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通过建设一批一站式调解组织、建立一套一体化工作机制、组建一支专业化调解员队伍,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到今年年底前,全市重点打造区级示范性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中心,同步推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行业商(协)会等调解组织进行一站式解纷提质升级,确保新业态劳动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便捷。

《通知》明确,要加强人社部门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协调人民法院设置巡回审判点、司法行政部门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会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工商联和企联选派专业人员等,组建多方参与的专业化调解队伍。同时,进一步整合现有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推动调解、仲裁及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联动,持续提升多元解纷服务质效,实现劳动者维权“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通知》规定了一套规范的一站式调解工作业务流程。其中,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属于规定的争议类型均纳入一站式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对经调解达成一致的,指导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引导当事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不能立即履行的,依法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对不属于《通知》规定的调解申请受理范围、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未能调解成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组织要依法引导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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