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北京交警:即日起四类交通违法将被抓拍

2025-01-17 15:45: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蕾)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本市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种类进一步扩充,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抓拍,并分别进行非现场处罚和短信提示警告。目前,全市已有36类交通违法可进行非现场执法。

今年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用2000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展非现场执法。同时,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旅游客车、包车客车、班线客车、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等装有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进行监督,对存在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按照所驾车型不同,依法处200元罚款、驾驶证最高记9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发现,近两年肇事机动车违反规定变更车道或未按规定让行的事故数量,占机动车事故总量的16.9%。对此,交管部门在本市部分区域试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对驾驶人采取短信提示警告。收到短信提示的驾驶员可前往各区交通大队执法站查看采集的视频、照片。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台州加快“土特产富”全链发展
下一篇:青城公交社1月22日起免费开放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