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特别关注 > 正文

广西专项整治政府采购中代理机构乱收费

2025-02-20 10:32:10    人民日报

本报南宁2月19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广西印发《广西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要求,重点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手段,通过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

《若干措施》明确了广西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三项重点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机制,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带动作用,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升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支持政策,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让更多小区“消除杂音、睡得安心”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