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周黎安关注的热点话题,仍然是“乡村CEO”。“乡村CEO的发展,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他对本刊记者介绍了自己在履职调研中观察到的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完善乡村CEO制度的思考。
记者:根据您的调研与观察,乡村CEO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哪些问题与挑战?
周黎安:首先,当前各地对乡村CEO的探索仍处于自发状态,虽然这种自下而上的实践为基层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但由于全国层面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引和实施意见,部分地区的基层干部表现出“不会做、不敢做、不愿做”的畏难情绪,严重制约了乡村CEO模式的规模化推广与落地。
其次,尽管许多年轻人对乡村CEO这一新兴职业充满热情并愿意投身其中,但由于村集体的职责定位仍以乡村治理为主,乡村经营尚未被纳入村两委的核心职责范围,部分基层政府和村干部对乡村运营的理解和支持力度不足。同时,乡村CEO与村两委的职责边界模糊,乡村CEO往往被定位为村支书的行政助手,致使其在乡村经营中的专业能力和潜在价值难以充分释放。
再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CEO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有些乡村CEO甚至没有薪酬,而更多依赖个人的奉献精神,缺乏市场化、可持续的薪酬体系以及完善的福利和社保保障。此外,乡村CEO作为一种新兴职业,尚未得到国家和社会层面的广泛认可,职业化发展通道不畅,进一步限制了这一群体的长期发展空间。
记者:如何通过完善乡村CEO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对此您有怎样的思考?
周黎安:我认为可以在下述方面进行改革尝试。
第一,在国家层面出台鼓励和引导乡村CEO发展的政策文件。在总结各地乡村CEO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层面相关部门应出台推动乡村经营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规范乡村CEO的培训、遴选、聘用、考核和监督等制度,明确其职责与权限,鼓励和引导更多地区大胆聘用乡村CEO、引入专业经营团队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议将乡村CEO制度建设纳入乡村全面振兴重大研究课题,深化相关理论和政策的学术研究。
第二,推动乡村治理与乡村经营并重,优化调整村两委职责体系。强化村党支部书记作为乡村全面振兴基层责任人的职责担当,推动村支书和村两委的工作重心从以乡村治理为主向治理与经营并重转变。建议适当提高乡村经营、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在村支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增强其对乡村经营重要性的认知。
第三,优化乡村CEO与村两委关系,完善激励机制。明确乡村CEO负责经营、村两委负责治理,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完善乡村CEO的绩效考核、薪酬体系和职业发展路径,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以及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在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将其薪酬福利与村集体经济的长期发展挂钩。建议将乡村CEO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大典,推动其职业化发展,增强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
第四,注重人力资本培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乡村全面振兴的瓶颈不是资金,也不是资源,而是有创意、有干劲的经营型人才。应转变乡村全面振兴扶持计划的重点,从注重资金、项目等物质资本投入转向注重人力资本培育,以人才培育振兴提升物质资本投入效益。建议在各级政府涉农资金中划拨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乡村CEO的培训、聘用、激励及项目经营,并出台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专项政策,为乡村CEO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人民周刊》202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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