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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交往,如何把握“度”与“为”

徐雷鹏    2025-03-13 09:10:28    人民日报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此前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官与商、政与企,交往不可避免,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过去不少干部常拿捏不准尺度、把握不好边界。近日,云南印发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围绕具体场景,明界限、定标准,激励与约束并重,为敢干事、愿干事的干部划出“禁止线”,也让他们吃下“定心丸”,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政商交往,“亲”是必要的,但度在哪里?对干部而言,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出谋划策解决发展难题,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可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如果过度亲密,成了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便破了底线、踩了红线。

明标准才能知行止。广东广州出台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以具体场景模拟、案例解说,为政商交往提供行动指南;浙江宁波出台容错免责机制,为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提供保障。

政商交往,“清”是底线,但如何更有为?过去,一些干部担心与企业走得过近,怕瓜田李下说不清,甚至避之不及。底线守住了,政商间关系却疏远了。清而不亲、清而无为,同样背离健康交往的本意。干净干事与担当作为并不矛盾,决不能当甩手掌柜、作壁上观。

有规范,更应有作为。安徽芜湖推出“畅聊早餐会”,领导干部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忧与盼;陕西西咸新区为137家重点科技企业配备法治联络员,提供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

平衡好“亲”的温暖与“清”的明朗,把握好交往的“度”与“为”,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政商良性互动,民营经济的活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激发。

 

《人民日报》(2025年03月13日 第 10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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