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广西、广东、福建、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联合召开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并发布桂粤闽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携手加强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海上“绿色长城”。
据了解,桂粤闽琼四省(区)海洋资源丰富,是红树林保护范围最广、最密集的区域,必须加强红树林跨区域司法保护。去年4月,桂粤闽琼四省(区)高院签订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加强司法协作,为红树林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桂粤闽琼四省(区)法院坚持高位推动、创新机制,将红树林保护纳入环境资源审判“一盘棋”,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民事审判修复生态、行政审判监督履职、公益诉讼维护公益,构建起“惩治、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的司法防线;打破地域壁垒,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专家联用、协同修复等十二项机制;创新“蓝碳+司法”“技术调查官”“碳汇认购”等实践,让生态修复从“纸上判决”变为“地上绿荫”;在红树林畔设立巡回法庭、司法基地,将法治课堂搬到滩涂海岸,让每一株红树都感受到司法温度。
会议期间,来自林业、海洋、高校、红树林研究和保护等行业的专家和法律学者,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院干警围绕加快形成协同共治的红树林司法保护新格局进行交流研讨、建言献策,并到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城港东西湾红树林湿地、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防城区人民法院防城人民法庭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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