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

重庆实现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

2025-04-01 14:27:17    人民日报

本报重庆3月31日电  (记者姜峰)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重庆市与四川省、贵州省签署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现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全覆盖,重庆市及其他相关省份累计拨付补偿资金逾7亿元。

重庆境内水系发达,长江横贯重庆全境,重要支流嘉陵江、乌江等在重庆境内与长江汇流;河流纵横,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42条。

通过印发《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重庆在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补偿标准和补偿基准上不断优化机制,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全面建立了跨区县的横向补偿机制。

在跨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重庆注重拓面增效。在与四川省、湖南省签订长江干流、濑溪河、酉水河补偿协议基础上,2024年,重庆市与湖北省、四川省、贵州省全面签署《长江流域川渝第二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长江流域渝鄂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长江干流重庆段实现四川—重庆—湖北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线贯通”,川渝嘉陵江流域、渝黔乌江流域,以及前河、阿蓬江等重要支流新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

相关合作同时注重精准科学,因地制宜选取水生态环境要素指标,提升补偿机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庆市与贵州省签署的乌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中,双方统筹乌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贵州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总磷”作为核心补偿指标,以总磷年均值0.05毫克/升为限实施双向补偿。与四川省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中,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率、鱼类多样性等全面反映水生态环境的指标纳入补偿机制范围,补偿与受偿不再依据水质“单科成绩”,而是水生态“综合得分”。

通过纵深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重庆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性改善。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Ⅱ类的断面比例逐年上升,2023—2024年,全市7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10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黄河畔 绿意长 文脉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