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水资源费改税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节水账”也是“节费账”

本报记者 王 观    2025-01-27 08:14:24    人民日报

“2024年12月,公司实际取水量为865万立方米,水资源费改税后,只需缴纳水资源税157万元,与改革前比,相当于打了九折。”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的光大水务(桐乡)有限公司是一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税申报首月,企业会计王燕琴明显感到税负降低了。

“照去年的取水量估算,今年全年可节省税费180多万元。我们打算把省下的钱用于完善管网设施建设、对老旧设备更换升级,进一步降低漏损率,减少水资源浪费。”王燕琴说。

2024年12月起,我国将水资源费改税范围扩大到全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前期水资源税改革成果,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节水改造、技术创新,也有助于实现财税制度与生态文明建设间的高效统筹。”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说。

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据统计,2018年—2023年,水资源费改税前期试点地区地下水超采量和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均明显下降。

2017年,四川省启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多年来,水资源税的正向激励作用日益凸显。全省工业用水量从2017年的51.37亿立方米减少至2022年的21.2亿立方米,企业用水效益明显提升;全省地下水供水量由2017年的11.83亿立方米降至2023年的5.71亿立方米,地下水取用量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

泸州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曾是四川泸州高新区的用水大户,除了混凝土搅拌站中的生产用水,每天冲洗搅拌机、水泥罐车也要用去大量的水。“我们测算过,每天按40辆车、每车清洗用水2立方米计算,一年光清洗用水就要使用近3万立方米。”公司生产人员徐文昊说。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税务部门主动上门问需,从综合考虑投资节水设备所带来的长期盈利与环保效益角度,帮我们测算不同用水量的水资源税负差异。”公司财务负责人李茂说。

在税收政策激励下,泸州建中混凝土公司主动求变,一方面“开源节流”,在工厂建立雨水收集处理池,收集雨水去污处理后使用,同时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减少系统“跑冒滴漏”;另一方面,加大水资源综合利用,与四川大学合作开发泥浆零排放处理系统,将洗罐水和浆液进行去污处理,循环利用洗罐水,实现泥浆零排放,使水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

“设备升级改造后,公司总用水量从2020年的15.9万立方米下降至2023年的4.7万立方米,下降幅度70.4%。不仅减少了水资源消耗,也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约70%。”李茂说。

“水资源税改革,通过利用税收杠杆调节企业的用水需求,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促进用水结构不断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何东说,“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我们与水利部门加强征管协作,强化信息共享,运用‘数据+规则’理念,探索创新水资源税智能申报,实现水资源税源自动预填、税款自动计算,有效提高办税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水资源税首个征期平稳进行,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创新宣传辅导方式,比如温岭市税务局增设了水资源税申报专窗和问办协同服务专线,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编写了《水资源税政策热点回答》手册。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优化服务,提供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导,为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提供更大便利。

 

《人民日报》(2025年01月27日 第 18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超14亿千瓦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