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3月12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在县衙广场共同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专门设置了消费维权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这些超实用的主题专区。干警们身着制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互动氛围热烈。
面对消费者提出的诸如网购商品质量瑕疵、线下消费遭遇价格欺诈、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等各类问题,干警一一为群众进行解答,同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建议和途径。此外,活动对当地商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促使他们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据介绍,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内乡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传播到更广泛的群体中。(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聂传青 郭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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