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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负面清单 严禁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外包经营

庞革平    2025-02-17 11:30:56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广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负面清单》,从食品安全、食材采购、资金管理、食堂管理、食堂建设等5个方面列出了50项负面清单,严禁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外包经营。

负面清单要求,广西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学校食堂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允许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经营。学校食堂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负面清单明确,广西中小学自主经营的食堂财务管理不得违反“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规定。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得违反“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的规定,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

负面清单要求,广西的中小学食堂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学校食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非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大宗食材。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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