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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庭所联动+司法确认” 2万元赔偿款当场履行

2025-01-24 16:27:39   

2025年1月23日,宁陕法院积极运用“庭所联动+司法确认”新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农民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王某当场领取了2万元赔偿款。

2024年11月20日,受害人王某在宁陕县某镇为某工程公司进行油茶栽种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膝半月板撕裂、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膝部挫伤。王某出院后,双方就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误工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产生争议,于1月21日向该镇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认为该起纠纷涉及有关法律专业性问题,遂联系宁陕法院太山法庭请求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与司法所干部分别采取“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法,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展开调解,一方面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换位思考帮其解开心结,另一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详尽解答涉及的法律问题,从法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庭干警和司法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工程公司一次性再向王某支付2万元赔偿金后双方之间的纠纷到此终结。为避免产生后续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现场对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指导审查并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收到法律文书后,该工程公司主动向王某支付了赔偿金,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彻底圆满化解。

据介绍,“庭所联动+司法确认”相融合,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合理预判自身的诉讼请求、缓和双方矛盾,还能有效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宁陕法院太山法庭将继续发挥“一庭两所+N”多元解纷治理体系的作用,完善“优+”诉讼服务,努力打造“程序少、质量优、效率高”的服务治理新格局,将更多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得以实质性圆满解决。(宁陕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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