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

2025-01-16 17:04:38   

为加强民生保障、维护法治公平正义,1月15日,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为15名案件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30余万元。

 

 

2024年9月24日,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杨某、任某、裴某等15人经济补偿金合计306594元,但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2025年1月3日,杨某、任某、裴某等15人向云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云州区人民法院考虑案件属涉民生案件,决定用最快速度和最有力措施让申请人在春节前拿到劳动报酬,回家过一个安心年。执行法官随即按程序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及时冻结扣划,对不足款项通过多次上门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于2025年1月10日将剩余款项交至法院。

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云州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湖北省“荆楚银龄行动” 暨襄阳市“新春十二送福”活动走进襄城区营盘社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