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江苏徐州:“春风行动”睢宁专场招聘会成功举办

2025-01-13 14:50:19   

1月11日,2025年徐州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睢宁专场招聘会在徐州市睢宁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徐州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洪亮,睢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双等同志出席并参观招聘活动。

据悉,2025年,徐州市人社部门创新“市县(区)联动”通道,首次将活动开幕仪式部署到县(市)区,推进大型专项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地方企业需求和各地劳动者求职特点、生活习惯,更为“接地气、贴民生”。

2025年徐州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睢宁专场招聘会在徐州市人社局、睢宁县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睢宁县人社局主办,当地总工会、残联、妇联、团委、农业农村局、经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睢宁e就业人才网共同协办。活动邀请涉及餐饮、广告传媒、纺织、教育、机械、房地产、制造业等各个行业70多家企业参会,提供涵盖普工、财会、销售、人事、教育、操作、技术、服务等多个类别就业岗位3300余个,可同时满足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技能人才、普通劳动者等各类就业群体求职需求。

多板块 多渠道 满足多元化需求

除了设置传统的企业招聘区域外,当天活动现场分别设置了零工市场专区,开展“蛇年呈祥好运连连”春风特岗展示,丰富就业岗位服务层次;设置了劳务品牌展区,呈现特色零工带动就业成效,发挥农村劳务品牌就业引领作用;设置了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等相关单位本行业就业服务政策宣传工位,邀请就业创业专家及企业代表与求职者现场互动答疑。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日益发展的线上直播服务潮流,还设置了招聘服务专岗,在同步开展的线上招聘活动中利用e就业直播平台、人力资源市场抖音号举办线上直播带岗、直播带货活动,介绍参会企业及岗位信息,并开展互动交流,求职者可在线提问、投递简历。另外还开设了线上政策宣传专栏,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及解读文章,保障线上就业服务不打烊。通过多元化服务举措,搭建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平台开启新年“就业春风”,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据会后统计,当天活动线上注册简历708份,招聘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211人,合计收到简历919份,抖音直播在线观看7.1万人,在线咨询互动人数4443人。

送岗位 送服务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今年的“春风行动”系列服务活动的主题是“春风送岗促就业·精准服务暖民心”,活动时间从当前一直延续到3月中旬,服务对象范围广,包含广大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重点求职群体,以及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注重积极对接各行业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包含徐州“343”创新产业集群相关单位)以及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等。今年“春风行动”期间,徐州人社部门根据活动精神,将集中统筹归集一批就业岗位,服务广大求职者。包括面向农村就业群体就业集中领域,归集一批建筑、维修、家政、物流等传统就业岗位;瞄准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新兴领域,拓展一批匹配专业化劳动者技能水平的岗位;聚焦提振扩大服务消费,挖掘一批餐饮住宿、文旅体育、养老托育等服务类需求岗位;结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梳理一批以工代赈、就业帮扶车间、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就地就近岗位。通过各领域积极服务举措,保障就业帮扶成效,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据悉,作为江苏省最早启动“春风行动”开幕仪式的城市之一,此次活动标志着2025年“春风行动”系列服务活动在徐州全面展开。活动开展期间,徐州各级人社部门还将有序密集组织一系列求职招聘活动,广泛搭建求职招聘对接平台,并针对城乡各类求职群体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带去春风行动的阵阵暖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旭)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川高院、重庆高院联合召开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