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淮阳检察:多措并举推动数字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5-01-10 14:58:52   

2024年以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在省院、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数字检察驱动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的这一战略利器和关键变量,以最高检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活动为切入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数字检察“一盘棋”统筹。该院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组织领导、推动落实、督促指导等工作。坚持把参加全国、全省检察系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谋划,全院干警集中攻坚。2024年以来,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14次,深入研究省院、市院关于数字检察工作的安排,及时研判模型应用工作,将模型应用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

夯实发展基础,推动人才队伍“一站式”培养。该院积极参加最高检、省市院数字检察相关培训,主动承办数字检察工作相关会议,邀请领域内专家来院授课,推动干警不断拓展思路,自觉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拥抱大数据时代。组织业务骨干前往哈尔滨工业大学、新乡市检察院等多地学习数字化建设和大数据运用的经验,该院技术保障组成员“一对一”向业务部门干警开展培训,加快培养数据分析实用人才,持续提升干警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都是建模者,全员都是数字员的工作新局面。

完善制度保障,形成模型应用“一股绳”合力。每周两次全院通报数字检察工作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数字检察推进会,清晰直观地了解当前数字检察工作进展境况,讨论解决数字检察工作中的难点,及时调整量化数字检察考核比重。紧密结合“案件质量管理年”等检察重点工作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互促互进。

突出模型应用,促进监督办案“一体化”履职。该院严格落实最高检“重在应用”的要求,在应用本院构建的10个模型的基础上,积极应用外地优秀模型,尤其是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线以来,按照“分析研判、数据治理、使用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模型助力高效排查监督线索,实现溯源社会治理。2024年以来,淮阳区院共计应用模型208个,发现线索938条,成案230件,制发各类法律文书226份,向行政机关、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8条,真正做到了让数据主动开口“说话”,极大提升了线索发现能力,有效破解了制约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线索发现难的瓶颈。

持续探索研究,整合检科合作“一担挑”发展。该院积极参与科技部“平安中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4年10月该项目确立为大数据法律监督关键技术研究示范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课题负责人吴宏耀,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项目首席科学家李海峰,周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宗永恒赴淮阳区检察院参与揭牌仪式。与科研机构合作,积极探索新的数字检察应用场景,分析行业数据、研究典型案例,挖掘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靶点进行突破。充分运用国家级大数据技术,持续提升整合、分析案件相关信息、挖掘犯罪趋势、犯罪热点的能力,进一步合理分配检察资源,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李洋 李亚晖)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2024年广西始发中越班列发运货物量同比增长近12倍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