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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筑牢优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新路径

2025-01-07 16:43:45   

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交流》第25期中,对浙江省宁波市坚持以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为总要求,以管住风险、有需必应、无事不扰为重点等经验专门进行了介绍。

着力破解“检查扰企”之难 

相关负责人介绍,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启动以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实施为突破,出台《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聚焦拓展执法服务、规范行政检查、强化宽严相济、注重整改修复“四个环节”,打好组合拳,切实破解监管执法扰企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最优解”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     

宁波市率先在全省行政执法领域实施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集成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精准定制13类主题场景清单,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消除违法风险。截至2024年11月底,累计受理预约2900多件,开展线上线下预约3200次,指向整改风险隐患超3000余个。此项举措被写入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

在实际工作中,宁波市还统筹第三方辅助服务计划,切实减少非必要辅助服务事项。慈溪市出台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减少非必要委托事项18.5%,节约财政预算资金4.92%,企业满意度同比提升20%。

着力破解“多头检查”之困 

在实际工作中,多头检查也是企业头疼的问题。对此,宁波市各级综合执法部门紧扣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坚持管住风险、有需必应、无事不扰,从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入手,持续加大力度,精准靶向“减频次、减负担、减风险”,有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

宁波市还率先在全省出台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统筹运作机制,创新“六环递进”工作法,推动检查必计划、计划必统筹、统筹必实施、实施必有效、结果必闭环,实现涉企检查“减负”与“增值”相统一。  

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收到各单位计划报送数1969个,发布1065个,统筹率为54.1%,压减903个,压减率为45.9%。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起,宁波市就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统筹涉企检查计划。截至2024年12月底,宁波市跨部门“综合查一次”9.8万次,占涉企行政检查总数的50.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强化“检查必亮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出示电子执法证、展示行政行为码,实行有计划必赋码、逢检查必亮码,2024年6月份推广以来,全市开展亮码检查10.36万户次,亮码检查率达99.74%。探索“部门代检查”,梳理基层常见、直观可查、易于整改且不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行政检查事项,其他部门可代为现场检查,已形成含11个领域53个检查事项的简单事项清单,推动部门和企业双减负。拓展“管执一件事”,扩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累计共105件,其中7件纳入省库推广,入选量全浙江省第一。

为了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宁波市综合执法部门还以综合评价为基础,对企业等级、检查次数、抽查比例设置阶梯式级数,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北仑区梳理出“龙腾”企业139家,200多家专精特新企业列入名录拓展预备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鄞州区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一个缩影通过提前介入“风险防控”、优化举措“执法+服务”、提升市容“筑巢引凤”、公职律师“强化支撑”,全方位提升执法质效,打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组合拳。

大力破解“趋利执法”之疑

注重严格执法、善意执行,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使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放大改革倍乘效应也是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的一项重要成果。

宁波市陆续推出多领域市场主体“首违免罚”“轻微免罚”“不予处罚”清单,做到实施主体扩量、执法事项扩面、受益群体扩容。发布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覆盖14个领域、106个综合执法事项;梳理地方立法审慎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涉及处罚事项30项、66种;推出首违不罚清单390项,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首批清单14项,作出不予处罚案件3800余件。探索行政处罚自动履行“免加罚”。目前,宁波市已实施涉企免加罚案件28起,免除滞纳金72.4万元。执法人员着便装来到某企业开展“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同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拓展“轻案零跑”模式,实现从现场取证到罚款缴纳全环节数字化办理。截至2024年11月底,“零次跑”办案1.07万余件,未发生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违规执法、违规检查等投诉举报。 同时,综合执法部门还创新“执法观察期”机制,设立10—60天不等的执法“观察期”限期,落实整改并经评估后可依法不予处罚。建立“联合帮扶”机制。自2024年6月试行以来,帮助企业破解跨部门、跨领域的整改难题7件。

探索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也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以海曙区为试点,深化打造互动治理型执法模式,会同海曙区营商办、海曙区发改局、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建立了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全量收集信用主体修复需求,强化执法指挥部门流转,通过信用修复帮助360多家市场主体获得信用融资3亿多元。(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魏光华 刘拥军)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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