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发现自家喂养的10只土鸡被全部毒死,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村民刘某的蔬菜地里有喷洒农药的谷物,便对刘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刘某对自己喷洒农药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农药喷洒在自家菜地里,邻居老张没有妥善看护好自己养的鸡,导致鸡误食农药死亡,自己并无过错,不同意赔偿。经多次调解无果,老张诉至法庭。
为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向围观的干部群众详细讲解了关于投放危险物质、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菜地内投放农药,未履行告知义务,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使他人放松对畜禽的日常管理,导致老张的鸡误食拌有农药的粮食中毒死亡,对此,刘某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老张疏于管理,导致自家的鸡群误入被告的菜地,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被告的民事责任。最终法庭根据双方过错及损失大小,酌情判令刘某向老张作出相应赔偿。在法官的悉心说理下,老张和刘某也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对法院的判决予以认可。(汉阴县人民法院 王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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