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四川邑州监狱联合大邑县公安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

2025-04-16 16:57:50   

近日,邑州监狱与大邑县公安局携手合作,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10周年”为主题,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同构建起“警民同心、内外协同”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

双方召开专题筹备会议,创新性提出“走出去+请进来”的双向互动模式。这一模式下,双方民警不仅在监狱内开展普法宣讲,还将国家安全理念延伸至社会各界,形成了全域覆盖的教育格局。在大邑县法治广场,深蓝志愿者和大邑县公安局民警设立了“国家安全法治便民服务站”,通过案例剖析、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反间谍、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流动宣传车、互动展板等多元载体更是让抽象的安全概念转化为可触可感的生活指引,增强了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在监狱内部,一场场妙趣横生的安全知识问答活动正在火热进行。其间,大邑县公安局民警与深蓝志愿者在宣传展板前为排队等候答题的民警职工仔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将长长的队伍变成了流动的讲堂。此外,针对监管区内的罪犯设计主题横幅、知识竞赛、情景模拟等沉浸式教育方式,帮助他们深刻认识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据介绍,此次系列活动采用了“线上线下结合、内外场域联动”的立体化传播方式,不仅在社会面上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更在监管场所内筑牢了“守法护法、维护安全”的思想防线。(四川省邑州监狱)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回应社会关切,山西“订婚强奸案”审判长答问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