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28位业主一次性缴清所欠的物业费,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案结事了”的再实践

2025-04-16 12:04:14   

近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干警进入老旧小区走访住户、听取意见,实地调查物业管理现状,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遗留多年的物业纠纷。

2025年3月,蓝田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张某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30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20年至2023年尚欠的物业费。由于案涉小区为老旧小区,为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推动老旧小区走出“物业费低-服务质量差-拒缴费”的恶性循环,维系物业和业主的和谐关系,速裁庭法官干警深入小区走访业主,调查物业实情。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某物业公司已经不再管理该小区,在其管理期间存在安防设备不足、门禁松散、垃圾清运不及时、住户侵占公共道路、物业和住户缺乏沟通等问题,致使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双方矛盾日益加深。

查清案件情况后,法官及时向物业公司进行反馈,让其认识到自己服务的不到位,并向业主释法说理,使其理解老旧社区管理的不易。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就物业费作出让步,除2位无法联系到的业主外,其余28位业主一次性缴清所欠的物业费,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法官还针对小区管理提出治理建议,建议业主和新的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小区治理,有事大家议、问题当面说,以“共同治理”取代“相互扯皮”,共建安全和谐小区。

相关负责人介绍,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是对城镇老旧社区物业管理难题的一次破局,也是蓝田县人民法院法官用脚步丈量民情、以公正化解矛盾,真正践行“案结事了”的再实践。(蓝田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美国国家安全局组织实施亚冬会网络攻击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