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常态化检调对接机制,积极搭建人民调解与检察工作的对接联动平台,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探索形成“检调对接”工作法,实现检察办案、矛盾化解融合推进,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大伙的话我听懂了,判决是按规定来的,证据也用上了,法院判得没问题我也不申请了!”怀仁市检察院“检调对接”调解室里,调解人员正在对一起产品质量纠纷进行联合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申请人当场撤回了监督申请,至此,持续了3年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这是“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办案新模式成功调解的第5件案子。6名群众均撤回监督申请,当事人诉累得以减轻,受损社会关系得以修复。自调解室成立以来,调处案件20余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2件,当事人均息诉服判,撤回监督申请。
2024年4月,怀仁市检察院出台了《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检调对接”融入业务办案全流程,发挥“检调对接”和解、群众参与的多功能作用,设立了“检调对接”调解室。该院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组成调解团队,负责调解室日常工作。
针对部分案情较复杂、矛盾较尖锐、涉及特殊群体的案件,依托调解室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广泛引入律师、行业专家、网格员等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综合考量矛盾症结、当事人需求,“对症下药”制定调解方案,提高调解成功率,办理了刘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案、李某与季某某宅基地纠纷案、“一房两卖”合同纠纷案等案件。
在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中,该院深入挖掘矛盾纠纷背后的根源性问题,通过释法说理、检察建议等举措,针对性地将调解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行业管理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办案效果向源头延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做实纠纷化解“后半篇文章”。办理某产品质量案件中,发现法院存在同类问题适用法律不一致的情况,引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质疑。怀仁市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法院函复采纳,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法院发挥审判委员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职责,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和业务指导,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提高法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能力。(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朱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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