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

2025-04-01 15:35:25   

3月31日,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组织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沙沟小学3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

活动伊始,驻庭法警化身专业“讲解员”,一边有条不紊地引导师生有序入场,一边详细讲解安检设施、警用装备的功能及操作流程。在法庭干警的带领下,沙沟小学师生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乡贤调解室、审判法庭等办公区域。其间,法庭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法庭的基本情况、日常工作及案件审理流程。

在审判法庭,法庭干警引导同学们坐上审判席、穿上法袍、举起法槌。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角色。“小法官”们有模有样地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依据法律条文做出“裁决”,沉浸式体验法官的职责与工作氛围。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让同学们感受到司法的庄严与权威,加深了同学们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法治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宁陕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公安部发出清明节小长假交通安全提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