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堂法院竹篙法庭联合转龙镇神仙桥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困扰村民多年的土地侵权纠纷。
吴某与唐某系邻居。2018年,被告唐某在原告吴某的土地上修建化粪池,占用土地0.06亩。吴某多次私下与唐某协商未果,并于2024年4月22日、7月3日请求该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2025年1月8日,吴某将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金堂法院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并于2月20日联合村委会深入村社开展走访调查,实地勘察争议土地。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以“法院+村委会”联动调解的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本着和睦的邻里关系妥善解决该起纠纷。
3月10日,承办法官前往转龙镇神仙桥村与村干部一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村干部在了解双方诉求后,从法理、情理等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并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的方法,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唐某可以在原告吴某的土地上长期使用旱厕,并当庭给予原告吴某经济补偿2600元。至此,一场持续6年的土地占用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