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平利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通过积极协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化解一起拖欠长达十年之久的借贷纠纷。
陈某某与宋某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3月,宋某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陈某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欠条,约定利息,承诺2015年8月还款。后宋某某拒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陈某某多次电话、微信、短信不断催要未果,便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考虑到本案拖欠欠款时间较长,且原告陈某某已无法联系到被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通过积极走访,最终打听到宋某某的联系方式。案件承办人在庭前对宋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行为后果,引导宋某某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积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宋某某在2025年5月1日前支付20000元,2025年10月1日前支付拖欠利息。(平利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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