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团队在办理委托鉴定过程中,成功辅助法庭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节省了2.7万元鉴定费。
2021年5月6日,钱某新建房屋交由赵某包工不包料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钱某认为赵某施工不当,导致房屋有质量问题,出现渗水,在支付大部分工程款后,剩余部分不予支付。赵某表示已经对房屋进行补救和修复,房屋已经恢复正常,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因矛盾争议较大,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程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审理过程中,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均申请工程造价鉴定,赵某申请工程量鉴定,钱某申请工程质量和修复费用鉴定。案件移送到司法技术室后,考虑到启动鉴定程序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司法技术团队决定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向双方当事人释明鉴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耐心劝导二人采取合理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
经引导,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钱某向原告赵某支付剩余工程款1万元。至此,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帮助当事人节省了高昂的鉴定费,节约了诉讼时间,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郭贝 聂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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