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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引导回归办案本职本源

本报记者 宋朝军    2025-02-11 08:02:47    人民日报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这几个月,最明显的感受就是考核压力减小了。之前每个月部门会议都要研究这项数据怎么搞上去,那项数据如何降下来,以后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于办理案件了。”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丽说,回归办案本源,实质上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

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2024年11月,西固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落实“四个一”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助推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实施方案,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案件归档必经程序,建立“部门互评+负责人复评+分管领导把关”机制,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重点案件重点评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症结和根源,让办案人及时准确掌握办案中存在的不足,以评查促规范。

除了查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案件评查还要查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方面,引导办案人更加注重案件的实质正义,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注重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指导案件办理,是案件管理部门工作最大的变化。”西固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达晶晶介绍,在对各项业务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基础上,将过去关注较多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升降、比率高低的思路,转变为更加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和特点的分析研判。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滕维娟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后,甘肃省检察机关及时取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通报、考核功能,引导检察官回归办案的本职本源,将工作重点放到办案质效提升上。甘肃省检察院正制定《甘肃省检察机关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提炼归纳检察业务各管理主体的管理职责、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方式、管理结果的运用等内容,全链条细化规定,使检察业务管理落实形成闭环。

 

《人民日报》(2025年02月11日 第 10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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