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伊春市公安局:安全普法零距离 法治宣传润人心

2025-02-10 15:20:09   

连日来,伊春公安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治教育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上节后暖心“法治大礼包”,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力为百姓平安保驾护航。

随着春节假期的落幕,广大群众纷纷开启 “返程模式”。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客流返程规律特点,广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出行群众采取温馨提示、及时预警和实时路况信息等方式,提醒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大箐山县公安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加大驾驶人员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剖析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规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不断增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伊春公安积极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创新多元宣传形式,全市公安机关采用赶大集、进商超和小贴纸等方式,为广大群众送上反电诈、拒赌毒、防盗抢等各类安全知识。汤旺县公安局结合近期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真实案例,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面对面讲解等方式,面向群众详细讲解诈骗分子常用手段及作案方式方法,真正将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针对节后辖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全市公安机关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守法自觉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南岔县公安局根据辖区企业生产规律特点,与企业相关负责同志采取座谈交流,深入浅出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企业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屏障。(伊春市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南省信阳学院原党委书记郑先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