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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振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5-01-24 17:08:1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振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振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超标准使用公车;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盲目上项目,搞“政绩工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数据造假失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振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振兴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白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林省纪委监委)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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