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双桥镇的吴某与同镇的张某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在双桥镇居住生活。1998年8月,吴某在双桥镇不幸走失。张某多方寻找,吴某一直没有音讯,二人至此再无联系。2024年11月,吴某亲属无意间在短视频平台看到某直播间。通过该直播间及双桥政府寻亲,吴某亲属找到了吴某。之后,失联26年的吴某才联系上张某。
2025年1月,吴某诉称与张某婚后感情不深、性格不合导致双方常年未在一起居住,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受理该起纠纷后,高桥人民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吴某失联26年,双方已无夫妻感情,依法判决的难度不大,但以调解方式结案更能弥合二人裂隙,缓和矛盾。
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双方亲属及目前生活的角度出发,劝导二人和平分手。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吴某与张某同意协议离婚。(紫阳县人民法院 田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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