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修车费用引发的纠纷。
案件的被执行人是一名货车车主,在修车后未能按时支付费用,虽与修理厂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仍未履行约定。修理厂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货车车主依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部分资金,但与执行金额仍有较大差距。随后,执行法官赶赴马尔康市梭磨乡某村被执行人家中,准备扣押涉案车辆。经实地调查了解到,该货车是被执行人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若被变卖,其家庭将失去生活依靠。基于此,执行法官决定采取人性化执行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修理厂同意仅收取修车成本费用,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被执行人当场支付和解协议约定款项。(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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