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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助“薪”安

2025-01-16 17:08:00   

1月15日,在干警的积极协调下,宁陕法院太山法庭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16名农民工的欠薪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兰某某等16名农民工在被告蒋某的带领下,前往外省某科技公司进行绿化种植作业。蒋某负责对该16名农民工进行记工考勤,项目完工后,兰某某等人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蒋某随即承诺某科技公司将会在10日内把工资发放给大家。然而,承诺给付日期届满后,经过兰某某等人的多次催要,蒋某以自己只是项目经理而非项目方为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讨要无果后,兰某某等16名农民工来到宁陕法院太山法庭寻求帮助。

法庭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兰某某等人的诉求,仔细查看了起诉材料和证据。工作人员发现,双方既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对工资进行结算,农民工提供的考勤表也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劳务法律关系。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兰某某等人的诉求很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难以得到支持。

为尽快化解纠纷,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法庭干警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一方面,向蒋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其清楚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引导其设身处地理解农民工辛苦赚取劳务费的不易。另一方面,积极向兰某某等人分析诉讼风险,通过释法明理来疏导他们的心结,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

最终,蒋某主动向兰某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对于剩余部分,双方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宁陕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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