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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2025-01-09 16:12:21   

近日,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诚促调、以调促履,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让银行能够快速回款,依法保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又使借款人的资金周转压力得以缓解。

2022年9月18日,汪某与某银行蓝田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75000元,后因汪某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某银行蓝田支行催要未果,遂诉至该院。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借款经过、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的履约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汪某当庭表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当时为修缮经营设施借款,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希望通过法院与银行进行调解;经法官询问,某银行蓝田支行亦同意调解。

考虑到银行收回到期贷款的合法权利和借款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迫切需求,为了有效平衡双方诉求、维护双方权益,法官先与汪某进行沟通,结合汪某当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意愿,引导其从诚实守信、法律后果考虑,汪某表示可以先筹措15000元偿还银行,剩余本息分期偿还。法官随后与某银行蓝田支行进行沟通,告知银行借款人当下的困难和愿意先部分履行再分期偿还的调解意见,引导银行从实现快速回款及有利于全部债权实现思考,最终银行表示同意汪某调解意见,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汪某当庭向银行还款1500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蓝田县人民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理念做好金融类案件的妥善化解,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蓝田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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