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艺术乡建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艺术家的参与和村民共建下,许多乡村变得越来越美。但也有少数乡建项目在偏颇的审美导向下,趋向仿城市化和概念化,且缺少合理的规划,使乡村失去原本清丽的美,让人难觅乡间朴素,对乡村的美化逐渐演变为一锅“大杂烩”。笔者以为,艺术乡建宜倡导和弘扬中华传统审美思想中的朴素观。
朴素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朴素美是中华审美文化中的瑰宝,也是体现人文精神“尚清”意识的载体。所谓的朴素美,是自然之美、单纯之美、简约之美。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庄子曰:“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可见,中国传统文化推崇“朴素”“平淡”“恬静”的审美标准。同样,清代李渔也崇尚简朴之美,他在《闲情偶寄》中记载:“土木之事,最忌奢靡。匪特庶民之家当崇俭朴,即王公大人亦当以此为尚。”“尚清”崇尚的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清”,是“自然”,是“清气”,是“高士情怀”,更是一种基于生活的审美感受,在自然闲适、经意营造的氛围中安顿精神。
朴素观体现在“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理念中,它深深根植于中华文明史,在中国传统美学中散发着光芒。庄子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其核心正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融入自然,护天地万物,使之具有本来的样子。在以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应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关注自然之美,爱护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土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体现的是一种整体观与协调性,是“和”的本真状态。
先人们在中华大地上俭朴生活,诗意栖居,实践着生活的艺术化,数千年历史中的朴素之花在适宜生长的土壤中绽放。在艺术乡建中弘扬朴素观,与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和文化相契合,也与当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需求相契合。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观,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
欧洲作家罗伯特·瓦尔泽曾谈及美,他认为真正的美,日常生活的美,在朴素中最微妙地显示出来。今天,我们所弘扬的朴素观不仅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更是对精神领域更高的审美需求的彰显。
在艺术乡建中,对乡村的改造宜保持乡间“本色”,在经意营造中尽显自然之美。所谓经意营造,即是以高妙的技巧有意营造,不露创作痕迹,毫无雕琢之感,具有朴素无华的美感。在实践中,或可运用东方建筑的营造理念与方式表现素雅之境,体现返璞归真的高雅格调,使之具有充满东方韵味的自然、简素之美。在关注传统审美的同时,还应更加注重乡村面貌的整体协调性,让融合了多元艺术风格的建筑、庭院和乡村公共空间,与环境融为一体。具体而言,可在建筑材料上运用焦茶、土黄、深灰等大地色系,使之与环境色调相调和。此外,为了保持原始的纯朴感,设计者应熟谙各类自然材料的特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适当应用当地的木材或石材等,使建筑具有自然的“拙”味,让空间具有内外一体的协调感,力求在融入本地文化的同时,创造出有温度、有意味的朴素空间。在艺术乡建中还应拓展建筑的功能性,将符合现代人生活习惯的实用功能与自然的审美风格相结合,满足人们的多种需求,使转型升级后的现代乡村在拥有朴素外观的同时,具备舒适、便捷的生活体验。
在江南的乡村,已有不少以匠心锤炼的民宿在修建或改建中注重其功能性与审美格调的统一,以及建筑与周围自然环境的无隙交融。它们融合传统与现代,于简洁素朴中体现出高雅的格调,受到大批国内外游客的青睐。这些民宿和大部分对乡村的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乡村振兴的步伐,推动着艺术乡建向积极的方向发展。然而,还有少数乡村在改造建设中仍显现出落后的审美和僵化的概念,如简单地将白墙、游步道涂成斑斓七彩,或是粗暴地将大型雕塑搬至乡野,而不考虑其与环境的协调关系……艺术乡建并非简单地在乡村置入“艺术”元素,在多元文化交融互通的当下,属于乡间的质朴显得尤为珍贵,它使乡村充满灵性,具有亘久的魅力。
朴素美是山野乡间的底色。具有朴素美的乡间为人类提供了诗意的栖居之地,使劳动人民在躬耕田园的和谐生活中获得幸福感。在新时代的山乡巨变中,传承和弘扬东方传统美学中的朴素观,以艺术的视野和手段助力乡村建设,不仅能够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旺盛的生命力,也让人们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作者:王晓黎,系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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