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艺术 > 正文

舞台剧《千年之语》演绎新疆文物传奇

王伟杰    2024-07-04 23:26:27    中国文化报

近日,国家文物局揭晓了2023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案例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推出的“文物+演绎+文创 创新博物馆资源活化利用”项目入选。该项目的核心《千年之语》是一部文物活化舞台剧,以现代科技与艺术引领观众探寻国宝文物的历史变迁。

《千年之语》全剧分为“龟兹乐舞”“绮梦踏歌”“小河公主”“音韵和鸣”“五星出东方利中国”5个篇章,以不同的视角和手法深度探索与呈现古代新疆与中原文化交融历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文创部主任关懿介绍,《千年之语》的创排过程历经一年多,剧本更是经过了20余次精心打磨。为了打造这部具有历史深度和文化内涵的舞台剧,该馆与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文博院、新疆艺术剧院等单位的多位专家共同研究梳理馆藏文物,最终选取克孜尔千佛洞壁画、罗布泊小河墓地出土文物以及“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织锦护臂等珍贵文物为原型,以舞台艺术的形式将它们的故事娓娓道来。

在《千年之语》的舞台上,观众仿佛穿越时空,置身于千年之前的新疆大地。全息投影技术将文物与生活场景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不仅还原了文物所处的时代背景和生活风貌,更让文物在剧中“活”了起来。观众可以欣赏古代乐舞的盛况,感受唐代仕女的风韵,与“小河公主”来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深刻体验“文化+科技”的魅力。

《千年之语》还承担着科普和教育的重任。通过这部舞台剧,观众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新疆的历史和文化,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同时,《千年之语》也激发了年轻人对历史和文化的兴趣,让他们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学习和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千年之语》的创排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文物与生活的跨界融合。无论是服装设计、道具制作还是舞美设计,都力求在保持历史原貌的基础上融入现代元素,让观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生活的气息。”关懿说。

随着《千年之语》的成功上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也推出了与之相关的文创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高的审美价值,还兼具实用性和趣味性。例如,“天宫市集”系列文创产品以古代新疆的市集为灵感来源,设计出了各种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商品;“绮梦疆湖”系列则以新疆自然风光为主题,打造了具有艺术性和实用性的家居用品。

此外,《千年之语》还推动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与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与旅游景区的合作推广,《千年之语》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体验。该剧还在博物馆“小小讲解员”和“小志愿者”队伍中选拔招募小演员,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参加演出。这种跨界合作不仅为博物馆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资源支持,也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党委书记何嘉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挖掘文物资源,丰富展示形式,提升服务水平,为观众带来更多优质的文化体验。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国杂技,不断修炼“真功夫”
下一篇:用劳动的手写下劳动的诗篇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