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艺术 > 正文

千载石刻,文化记忆的瑰宝

杨民仆    2024-05-10 10:48:10    新华日报

石刻艺术是我国古代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连云港石刻的数量、质量以及规模在全国位居前列。近日,“石呈千载——连云港古代石刻艺术特展”在连云港市博物馆展出,年代自新石器时代至清代,不少石刻、拓片精品令人叹为观止。

在一张石刻拓片上,记者看到上面绘有人面、农作物、鸟头、兽面、星象及太阳等符号。“这是将军崖岩画,也是我国迄今发现最古老的新石器时代岩画之一,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称它为‘我国最早的一部天书’。”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原所长、研究馆员高伟介绍说。

将军崖岩画产生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题材主要内容为原始农业,其次是星象和动物。说明当时的东夷部落不仅具有了初步的原始农耕作业,原始狩猎业也是维持先民生计的重要手段。星象则表明当时人们已掌握了一定的天文知识。

在石上刻这些图案表示什么意思?高伟认为,在当时原始宗教、巫术盛行的条件下,原始先民们将农作物刻在岩石之上,将其视为农神来拜祭,以祈祷好的收成。仔细看这些岩画,就会发现在简洁的线条之中往往还有一些神奇之笔。例如岩画第一组人面像,大多数头下都有一条线通向农作物,既可理解是人物身体的抽象形式,又可以理解为连接人面像和农作物的生命之线,象征着人与农作物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岩画中出现鸟头形象,也反映了当时东夷部落以鸟为图腾的崇拜。

连云港的孔望山,因传说孔子曾在此登山望海而得名。孔望山摩崖造像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东汉末期的道教、佛教石刻艺术,造像共计105个,如道教人物造像、佛教舍身饲虎图、涅槃图等。

为什么在东汉末年的孔望山会出现既有道教又有佛教内容的摩崖造像呢?高伟解释,据《后汉书·楚王英传》载,当时楚王刘英将黄帝、老子与佛陀放在一起进行祭祀,汉明帝对这种做法予以支持,通过颁布诏书的形式向社会宣传。由于统治阶级的推广,黄老与佛陀并祀的做法在社会上开始流行。

楚王为何将道佛并祀?因为孔望山所在的今苏鲁交界的沿海地区,曾是阴阳、黄老之学和道教的发祥地。另据历史文献记载,该地区在东汉末年佛教曾作为一种祭祀对象出现,所以孔望山出现黄老与佛陀并祀的摩崖造像绝非偶然。

白虎山位于海州古城西南角,历代文人雅士都争相将自己的名字连同历史功绩刻在上面。就在这座山上,镌有唐宋元明清各代石刻30多处,其中以“张叔夜登高碑”最为著名。从碑刻记载可知,北宋宣和(宋徽宗年号)庚子年(1120),徽猷阁待制知州事张叔夜和淮东兵马都监刘绳孙等人在重阳日登高白虎山。就在第二年,张叔夜设巧计击败了宋江起义军。

根据史料记载,宣和元年(1119),宋江在河朔起事,宣和三年(1121),宋江率军转战至海州,张叔夜预设埋伏,义军大败,宋江被迫投降。当地人传说,张叔夜和宋江就是激战于白虎山下,白虎山底有一处黄土岭曾为乱葬坑,百姓称为“好汉茔”。因此,张叔夜登高碑引得无数人来此登山寻古,遥想“梁山好汉”的一段往事。

此次,清代两江总督陶澍的“印心石屋”诗碑、“印心石屋”石刻、“蟠龙丈人歌”诗碑拓片为首次展出。

陶澍,嘉庆七年进士,道光五年调江苏巡抚,道光十一年(1831),陶澍以两江总督身份兼理两淮盐政,任内整顿淮盐积弊,又于淮北试行票盐,使淮盐得以行销。

据连云港市博物馆副研究馆员赵旭介绍,道光十二年(1832),陶澍亲赴海州试行票盐改革。同年,陶澍登云台山,在三元宫升香祈福后,写下四首七律,并镌刻成碑,《云台新志》记为“宫保陶公云台诗刻”,当时和者有400人之多,和诗有1000多首。此外,相传花果山上曾经有一株蟠龙松长得非常奇特,称为“蟠龙丈人”。也是在这一年,陶澍听闻后,作诗《蟠龙丈人歌》,这是他巡视海州作的最长的一首诗,细笔描绘了蟠龙松奇古姿态,引得海内数十位文人墨客应和,成为当时文坛一大盛事。

道光十五年(1835),陶澍因政绩卓著,被召入京觐见。因陶澍小时候读书的书屋为“印心石屋”,道光帝赐书“印心石屋”。同年,陶澍第二次来到海州,将“印心石屋”刻在今花果山水帘洞左侧的岩壁上。

“此次展览以‘石呈千载’为名,就是要将跨越万年的连云港石刻文化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追寻和呈现,依托石刻奇观印证这一方独特的山海文脉。”此次展览的策展人、连云港市博物馆馆长江睿告诉记者,此次展出的石刻、拓片都有重大价值,如位于今花果山街道牛首山顶的东汉《建初七年刘卒吏题刻》,为研究连云港地区汉代历史文化增添了新的史料;东连岛界域刻石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保存完好、内容明确、有确切纪年的汉代界域刻石;位于花果山下的郁林观石刻群“唐隶宋篆”二刻,是中国古代书法艺术中的瑰宝等等。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音乐的温度
下一篇:让山海相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