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艺术 > 正文

传承与流变:

戏曲里的春节意趣

孙丛丛    2024-02-06 11:04:09    中国文化报

起源于民间的传统戏曲,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习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萌芽阶段的祭祀歌舞到趋于成熟后的瓦肆勾栏演出等,在其艺术形态的演进中无不反映着民间风俗的变迁。而作为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与其相关的意象、习俗、故事是戏曲舞台表现中的重要内容,与之伴生的演剧活动也历来备受重视。尤其是清代中叶以来,随着“花部”勃兴,新的剧种形态涌现,一批摆脱繁缛、曲辞通俗的剧目走近大众,加之其后伶人、戏班的商业化演出活跃,更为春节演剧带来繁荣局面。

一些包含除岁、迎新等应景内容,具有“挂红”、团圆等喜庆元素,乃至在剧名、技艺上“有彩头”的戏码,在这一时段广受欢迎,如《彩楼记》《百花亭》《元宵谜》《龙凤呈祥》等,旧时都曾在春节期间广泛上演,有的时至今日仍在舞台上熠熠生辉。除与民众春节看戏的习俗广泛关联外,这些剧目何以常演常新?在笔者看来,其一,都表达了祈望团圆、祈求美好的热切期盼,有跨越时空与当下观众形成情感共鸣的审美旨趣。比如,京剧、昆剧、川剧等都演《彩楼记》一剧,其中,“祭灶”“赶斋”“评雪辨踪”等,皆把吕蒙正夫妇相濡以沫、苦中作乐的质朴性情展现得谐谑风趣,既能让人从中找到“自我”的投射,也很好地展现了人物本身的艺术魅力。其二,很大一部分应节戏在职业化演出中历经锤炼,带有浓郁的行当、流派特色或演员独特的角色体验,因此,风格通俗易懂,质量也相对上乘。旧时梨园界祭灶后“封箱”迎接新年,新的一年再重新“开台”,各大戏园上演吉祥戏,如杨小楼的《青石山》、梅兰芳的《百花亭》、马连良的《龙凤呈祥》等,虽戏文里未必涉及与节日有关的故事,但意趣是吉庆的,名角是有号召力的,此种演剧模式因此也广受欢迎。比如,取材自三国故事的《龙凤呈祥》,行当齐全、气氛喜乐,至今仍被许多京剧院团作为“开年大戏”上演,其中脍炙人口的“劝千岁”,曾被不同须生流派广泛传唱。当时,吕剧、越剧等地方戏曲剧种从农村走向城市,不断兼收并蓄,剧种风格日益彰显。像吕剧中以除夕为情境的《借年》,由文艺工作者根据老戏本《皮袄记》等整理改编,讲述王汉喜到未婚妻爱姐家借年货渡过年关的故事,既展现了旧时老百姓熟悉的生活,也反映了“年五更下饺子”等齐鲁风俗,演得生动质朴、活泼热闹,经常一票难求。其三,随着时移世易和演剧组织形式的发展变化,一批剧目不断扬弃升华、推陈出新,从而更具人民性与艺术性。如武旦戏《泗州城》,原来讲述的就是水母幻化人形、欲与书生成婚,却遭书生骗去身上明珠,怒而水淹泗州,后被众天神降伏的故事。此剧后经多次改编,有的以《虹桥赠珠》为剧名演出,剧情也改为凌波仙子与书生白永相恋、触犯天条,被天神镇压,因将宝珠赠予白永而不敌天兵,白永冒死还珠助战,仙子转败为胜,两人终成眷属。修改后的仙子为爱奔赴,书生有情有义,剧目的故事性、观赏性更为契合大众的审美心理。昆剧、淮剧、秦腔等都演绎此段故事,在剧名、情节、旨趣及“打出手”等方面各具特色,均呈现了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春节在传统风俗的传承中,承载了跨越时空、历久弥新的精神价值,这与传统戏中许多艺术形象的塑造、题旨内涵的表达形成了高度统一,也成为释放民间演剧、观剧热情的重要元素。应该注意的是,虽然一些艺术主题具有永恒性,但当下人们的生活场景、娱乐方式较过去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一些老戏的“新演”中,如若不寻找与现实生活的连接点,不延展表达方式,不扩大传播场域,又或罔顾艺术本体,盲目追求新潮元素、表演噱头等,都会影响剧目的长足发展,这在戏曲史上已有不少实证。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随着观众观演需求的日趋多元,春节戏曲演剧亦需丰富供给,无论是送戏下乡还是城市剧场演出,除安排一些主题演出外,还要在拓展观演关系、丰富剧目类型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与此同时,也应乐见科技元素的助力、“互联网+”平台的加持,更好地焕发戏曲艺术的生命力和节庆文化的吸引力。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国画对莫奈的影响
下一篇:文学翻译,成就文学的世界“旅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