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从此以后,人类遗产的类别和形态不断得到丰富和扩展,认同保护理念并参与保护实践的国家日益增多,形成了蔚为壮观的世界性、全球性的遗产保护运动。这也成为了世界历史和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遗产概念与遗产类型的融合
在世界遗产保护理念全面进入中国并实现中国化的当下,遗产“融合”的态势越来越凸显,并且开始向纵深发展。中国考古学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为枢纽,向前把新石器时代和旧石器时代的时间延长,将文明的起源纳入人类“遗产观”,突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向后则向中华民族共同体、海上丝绸之路的世界史存在、中华文明发展史的空间重构进行延展,使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包容性获得崭新的历史叙事。整体性的遗产观得到建构、巩固和加强,“遗产”的概念重置,民俗活动、传统技能、口头文学等,都可将之冠名为“遗产”。“遗产”成为历史文化的基因,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性构成和可视化对象。
对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和传承,不仅指静态遗产的关联性整体范围的划定,也指不同遗产形态之间的关联性、互文性和整体性。如大运河、丝绸之路等世界遗产的流域性、文化线性、跨地域乃至跨国性的超越式整体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名城、地理环境、生态系统等构成的整体性关联。遗产的整体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文明互相表达的枢纽性机制。遗产的活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核心概念。它包括活态遗产的“活性维持”和静态遗产的“活起来”,活态遗产的活化体现在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扬好;静态遗产的活化,主要集中于三个“活起来”,即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更多的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给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壮阔局面。
遗产文化与文明形象的融合与重塑
置身新的“文明时代”,古老而又独特的中华文明被世界予以再次围观和高度关注。中国文明连绵不绝,深刻参与世界历史进程并在今天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新形态屹立世界文明之林。良渚文明进入世界遗产,使中华文明5000多年的历史得以确认;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进入世界遗产,使世界最长的线性遗产以丰富的样态花落中国;兵马俑、云冈龙门石窟、乐山大佛进入世界遗产,创造了体量上的遗产纪录;格萨尔、玛纳斯、伊玛堪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改写了中国文明与史诗无缘的旧论。中国的世界遗产改写了中华文明的历史,重塑了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文明形象。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里,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俗文化因其丰富性和独特性而备受瞩目。民间文化的遗产性和活态性维系,使民间文化跳出了自生自灭的“无为而治”,创造和传承这些民间文化的族群、社区,将自觉自愿地遵守世界遗产保护精神和原则,守望自身的历史传统,而不仅仅局限于被动的、被观看的、或者被研究的文化定位。遗产既为他者存在,更为自己存在,并且首先是为自己存在。所有的遗产形式都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构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界遗产名录中有大量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正是这些遗产塑造了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文明的历史,丰富了中华文明多民族、多元一体的文明叙事。
遗产保护和遗产知识教育的融合
遗产保护是一种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性理念、行动和文化制度,它经历了半个多世纪漫长的共识达成、行动统筹、法规建设、制度设计和全球整合,最终形成了全球性、国际化的整体性遗产观和众多国家共同遵守的制度安排。保护不仅是行动,也包含遗产思想、遗产学术、遗产管理体系、遗产保护制度等整个形成过程。进入世界遗产名录意味着,如果保护不力则有被清出遗产名单的可能。“保护”是有刚性原则的,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遗产体系的构成之一。保护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世界遗产名录种类不断丰富完善的重要原因,也是世界遗产不断整合、重组、再建各种学科的学术动因。保护的目标是构建、完善、丰富人类文明宝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明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遗产观就是一种新型的世界观和文明观,打通遗产保护、研究多学科和新学科体系,形成文明理论的新型建构,具有重要的世界史和文明史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需要一个整体性的学科来统筹和整合多样而分散的学科,这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其中涉及和整合的学科包括历史学、艺术学、语言学等传统的民间创作类项目。民俗学、民族学、美学、工艺学、设计学、天文学、地理学、物理学等分别对应民俗、宇宙知识、传统技艺、手工艺术、文化空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我国遗产教育和学科建设随着“非遗学”一级交叉学科的设立(天津大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本科教育目录,已经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未来,我们还要进一步确立“世界遗产学”的门类学科,将文化遗产学、自然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集群学科系统整合到具体的文化遗产领域,包括考古学、博物馆学、甲骨学、敦煌学、故宫学、长城学、神话学、民间文艺学、年画学、数字遗产学、文物修复学、古典文明学、文明学、中医保护学、艺术人类学、文学人类学等,形成“文明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世界遗产的文明格局贡献中国经验和世界文明学新的学术、教育实践。
(作者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报社原社长。本文内容摘编自作者在“新时代民间文艺传承发展研讨会”上的发言)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