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大革命时期,李大钊担任中共北方区执行委员会书记。1927年4月,奉系军阀张作霖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将李大钊等人逮捕入狱。在狱中,他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秘密,于1927年4月28日被残忍杀害。
李大钊在狱中亲笔写下自述,并三易其稿。他在自述中回顾了自己革命的一生,抒发了一个革命者的高尚情怀,字里行间表现出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虽然身陷囹圄,但李大钊仍一心为了民族解放、为了“再造”和“振兴中国”,继续阐述革命主张,充分表达了坚定的信仰和伟大的抱负。李大钊在自述中写道“我家贫,只有薄田数十亩,学费所需,皆赖内人辛苦经营,典当挪借,始得勉强卒业”,表达了对妻子支持自己投身革命的感念之情;为了保护同时被捕的其他同志,他在自述中表示自己“负其全责”,要敌人“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在自述的最后,他自豪地说:“钊自束发受书,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实践其所信,厉行其所知,为功为罪,所不暇计。”
李大钊《狱中自述》定稿共2818字,用毛笔小楷书写在13页纸上,后被粘接在一起,收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中。
(本报记者 刘源隆/文 中国国家博物馆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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