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一生乐善好施,有许多高风义举,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创建义田义庄。据记载,范仲淹一生置办了多处义田义庄,分别在苏州吴县、淄州长山、商丘宁陵等地,其中苏州范氏义庄最为典型和完善。
义田是指赡养族人或贫困者而置的田产,建义田需要耗费资产和大量精力,且不以回报和获利为目的。北宋政治家钱公辅曾著文《义田记》,记载了范仲淹购置义田的经过,赞扬了他乐善好施、广利众生的精神。范仲淹为什么要建义田义庄?这与他从小的苦难经历以及他传承的儒家思想是分不开的。
史载,范仲淹的身世非常凄惨,两岁的时候,父亲病逝,母亲改嫁淄州长山朱氏,他也改姓为朱。他年纪稍大后便拜别母亲,一个人住到醴泉寺读书。读书期间,生活极为困苦。多年后,范仲淹回忆道:“……旧日某修学时,最为贫窭,与刘某同在长白山僧舍,日惟煮粟米二升,作粥一器,经宿遂凝,以刀为四块,早晚取二块,断齑十数茎,酢汁半盂,入少盐,暖而啖之,如此者三年。”即每天煮两升粟米粥,冷却后用刀分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为食,然后将腌菜、酱菜之类切成碎末,加半杯醋,少许盐,烧熟拌粥,如此苦读三年。这就是范仲淹“划粥断齑”典故的由来。这番艰苦的生活经历和磨炼,使他后来始终能保持清廉律己的品质,并且同情贫苦百姓的境遇。
范仲淹自幼熟读儒家经典,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曾师从儒学名师戚同文,戚师为人纯质尚信义,“人有丧者,力拯济之。宗族闾里贫乏者,周给之。冬月多解衣裘与寒者。不积财,不营居室”。他曾经的上司张纶也是豪侠任气之人,为人恕,喜施与,在江淮一带,见漕卒冻馁道死者众,便“推奉钱市絮襦千数,衣其不能自存者”。这些前辈对范仲淹产生了很大影响,他由此也非常推崇行善之人。五代后周时人窦禹钧修身积德,帮助贫者,开办“义塾”,终得善果,范仲淹专门写了《窦谏议录》一文,赞其品行。
皇祐元年(1049年)正月,年逾花甲的范仲淹赴杭州上任的途中经过苏州,目睹了家族中一些贫困成员的生活状况甚为痛心,想起自己早年的孤苦经历,不愿族人再受到孤苦的困扰,欲帮助解决此问题,便与自己的兄长范仲温商讨创立义庄之事。
不久,范仲淹在苏州的长洲、吴县购置良田十余顷,作为族中公产,后又买下离城区很近的田地千亩,设立义田且置义庄,义田上获得的米则为义米。范仲淹将义田每年出租土地所得的租米分给族中各房,按照人口数量分给衣食,分发用于婚丧嫁娶等事宜。还设立义宅供范氏家族聚族而居,并建有义塾供家族子弟接受教育。
为了避免“因人废事”的情况发生,皇祐二年(1050年)范仲淹深思熟虑后,亲自制定规则共十三条。如在义庄内设立专门的掌管人,这些人都是由族人从各房中推举出来的,需要接受各房的监督,若行为有失公允,则可要求掌管人赔偿相应米粮。规定也注重公平,体现差异化的关怀,如遇到丧事,按年纪和辈分的不同领取钱财等。
范仲淹将这些规矩刻在木板上,挂于祠堂的墙壁上,要求族中所有人必须遵守。但他去世后,一些管理者带头破坏规矩,使许多族中子弟陷入无所依靠的境地,他的次子范纯仁便上请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得到官府介入协助后,情况得到扭转,义庄也成为官府承认的组织。
范氏后人继续对义庄规矩进行废除、修订、增补,仅北宋时期的修改就有十次。南宋时期虽然经历长期的战火,但范氏家族子弟也努力地维系范氏义庄,续订规矩。尤其是增加了许多约束性的内容,如“限制族人在规定的粮钱外要求额外的支给”“家族中的尊长,不得倚仗辈分插手管理事宜,不然就报官府处理”“家族中若有强奸、盗窃、赌博、斗殴等行为者,罚米一年,若再犯则开除族籍,永不支米”……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包含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从宗族管理到个人行为规范,从经济生活到日常生活,包括教育、婚姻等各个方面。
范仲淹一生清正廉洁,大部分收入都用于修建义田义庄。因此,他虽位高权重,但“贫终其身”,去世的时候,家里没有钱财为他办像样的丧事。范仲淹的儿子们继承了父亲的志向,除了早逝的长子,其他三个儿子都参与了义庄的事务。次子范纯仁更是范仲淹诸子中对义庄投入精力和财力最多的人。范纯仁曾两度出任宰相,但依旧主张廉洁家风,自己也做到廉俭如一,所得俸赐,都用于义庄的发展,将义庄扩大至三千亩。南宋楼钥在《范氏复义宅记》中感叹,“天佑范氏,三子鼎贵,皆以宏才高谊上继父风,后人得维持凭藉,以保其家”。其后的范氏后人也多热心义庄事务,使得范氏义庄能代代相传,历经宋、元、明、清,直到民国年间,仍可以正常运转,延续了八百余年。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义田义庄的善举正是范仲淹这种忧乐观念的一种体现。范仲淹心怀世人、济贫扶难的人格品行值得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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