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文史 > 正文

我国深海考古取得重大发现

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提取文物九百余件(套)

本报记者 王 珏    2024-06-14 09:38:16    人民日报

图①:深潜设备对水下文物进行提取。
图②:从二号沉船提取出水的乌木。
图③:从一号沉船提取出水的珐华梅瓶。
图④:载人潜水器布放现场。
以上图片均为国家文物局提供
 

6月13日,国家文物局在海南琼海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发布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考古最新成果。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对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开展了3个阶段的深海考古调查,共提取出水陶器、瓷器、原木等文物928件(套)。

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东南约150公里海域。其中,一号沉船遗址由核心区、环形区和条形区组成。核心区为船体和大量堆叠有序、码放整齐的船货构成的堆积,长约37米、宽约11米。一号沉船遗址3个阶段调查共提取出水青花、青釉、白釉、青白釉、红绿彩、珐华、单色釉、素三彩等瓷器,以及酱釉陶器、铜钱等文物890件(套),部分瓷器外底有款,款文有“福”“正”“太平”“吴文自造”等。

在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地下库房,釉色温润如玉的龙泉瓷、花纹复杂多样的青花瓷等提取出水的陶瓷器琳琅满目。其中,一件翠蓝色的珐华瓶格外引人注目,一朵白色的花“绽放”在瓶身正中。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馆员张凝灏介绍,以往沉船考古均未发现珐华器,一号沉船中珐华器的发现,直接证明了明代中期景德镇珐华器曾作为商品对外销售。

二号沉船遗址由核心区和散落区组成。核心区南北长约21米、东西最宽约8米,以排列整齐、堆叠有序的原木堆积为主,另有少量陶瓷器、铅锡器等。二号沉船遗址3个阶段考古调查共提取出水原木、瓷器、陶器、蝾螺壳、鹿角等文物38件。

“原木为柿科柿属的乌木,该树种自然分布地区为斯里兰卡、印度南部等。”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研究馆员宋建忠说,一号沉船载满外销的陶瓷器,二号沉船承载了海外输入的木材,两处沉船再现了明代中期海上贸易的繁荣景象。尤其是一号沉船的珐华器、二号沉船的乌木均是沉船考古的首次发现。

据了解,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深海考古调查首次应用了多种深海技术和装备。如三维激光扫描仪和高清相机完成了沉船遗址分布区域的全景摄影拼接和三维激光扫描;潜水器柔性机械手提取文物,采集了大量海底沉积物、底层海水、海洋生物等样品;采用载人潜水器和无人潜水器结合作业的形式,探索深海考古调查的路径和模式……

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发现于2022年10月。今年5月6日,国务院核定公布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水下文物保护区。海南省统筹协调,推进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南海基地、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二期、海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海深海考古研究院)等相关机构建设,为全面加强深海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提供保障。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馆长辛礼学说,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二期计划于2028年建成,届时出水文物将和公众见面。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说,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保存相对完好,文物数量巨大,年代比较明确,是我国深海考古的重大发现,实证了中国先民开发、利用、往来南海的历史事实,再现了明代中期海上贸易的繁盛景象,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贸易往来与文化交流的重要见证。南海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的水下考古工作,标志着中国水下考古从近海走向深远海,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版式设计:汪哲平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4日   第 07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华夏棉路的紫贝芳华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