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说真话、讲道理、断是非、明认识是作决策、办事情的前提。将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路线方针政策的道理讲透、讲活,既是工作本领,也是工作作风。早在1943年刘少奇就指出:“布尔什维克是讲道理的,是真理的支持者,是明白道理并且好好地和别人讲道理的一种人,而不是蛮不讲理的无理性的斗争家。”谢觉哉是“延安五老”之一,在统战、社会福利、司法、新闻、教育等领域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不仅善于“讲道理”,而且提炼出了“讲道理”的方法论。
“道理总不是绝对的,愈争论,愈近真理”
1937年7月底,谢觉哉到中共中央驻兰州八路军办事处担任代表,争取地方各民族代表人士,推动甘肃国统区的抗日救亡运动。他以觉斋、焕南、无奇、明远、见心、忠理等多个笔名,在《西北日报》《西北青年》《热血》等报刊上撰文,并参加各种活动,宣讲革命和抗日的道理。在一次甘肃省农民银行举行的座谈会上,他奉劝消极抗战的人,以民族利益为重,放弃山头,共同行动。在场的国民党驻甘肃外交特派员李铁铮被谢觉哉的深入说理、谦逊态度所打动。谢觉哉多次向各方面人士讲明团结抗战的道理,营救和收容了大量失散的红军西路军人员,通过办事处的安排,使得他们回到家乡或编入八路军各部队。
上世纪40年代,谢觉哉在陕甘宁边区任职,他根据实际观察写了《怎样开临时参议会》。他倡导参议会言论要自由发表,“须使凡有意见都能发表,知其有意见而半吞半吐的,应帮助他发表,道理总不是绝对的,愈争论,愈近真理。”1942年,在欢送边府分配到县区工作的同志会上,谢觉哉说:“边区施政纲领、各种条例和决定,党的各种决定,应该手边有一份,时常看、时常想,越有经验,就越会看出与想出道理来。对文件尤其是重要文件粗心的习惯,是不可恕的。”当时,谢觉哉住在延安南关边区参议会旁边。周围群众中唯独一家有富农成分的邻居不敢跟他来往。谢觉哉为了打消这家邻居的顾虑,便主动给一家老小讲革命的道理和党的政策。这家人感动地说,住谢老邻家,让他们拆掉了和共产党隔着的墙,从此,逢年过节到谢老家道贺。谢老也到他家去吃饭走动。
阐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活哲理
1955年,谢觉哉在《新观察》上发表的《交朋友的道理》认为:新社会交朋友比以前复杂了,要帮助落后的朋友使之进步,朋友应该是有情有义的,但不能徇私情,不能挽救朋友时断交、检举也是义,要同具社会主义之“志”,同行社会主义之“道”,“为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大道上互相勉励、互相帮助,求得能贡献一份力量。”同年,谢觉哉在《中国青年》发表《大家都来节约》一文,针对“我用我自己的钱,只要我有”的观点,批驳了节约与个人无关的错误认识,指出节约并不是束紧肚皮而是使得生活更切实、有秩序,但“道理不在于讲而在于做”。他以青年、工人、农民、保管人员、学生、机关工作人员为例,详细说明了如何节约,以及要在厉行节约中学得更多的东西,提高工作能力和政治觉悟,锻炼意志与能耐。
1956年,谢觉哉在内务部学习党的八大文件的会上提出“大道理管小道理”,不深刻体会大道理,就会在鸡毛蒜皮的小道理上跌跤,要加强理论和政策学习,多装些大道理。
“听想讲”是学会讲道理的三字诀
1959年,75岁的谢觉哉就任全国人民最高法院院长。针对法院不讲道理、讲不出道理、少讲道理、不会讲道理等问题,谢老强调,法院是评论道理和决定道理的权威地方。法院是评道理的地方,犯罪分子怕他,因为他讲道理,没理的逃不过去;人民爱他,因为他讲道理,有理的得到保护。人民爱护法院,首先在于法院深通道理、深明法律,站得住脚。要求大家注意司法方面的理论,即讲道理。把道理和法律正确地体现到审判上去,又把审判的经验,正确地来丰富和发展道理与法律;要大兴讲道理之风,要以判案不讲理为可耻。
1961年7月,谢觉哉在法院工作座谈会华北、东北片会上的讲话,以“讲道理”为题,集中论述了走群众路线,要学会讲道理。听道理是调查,想道理是研究,讲道理是执行,把讲道理贯穿到整个司法工作,在听想讲中弄清道理、修正错误、坚持道理。
对“天理、人情、国法”进行了创造性阐释
谢觉哉一生在不同时期各种工作岗位上,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他把“天理、人情、国法”进行了创造性阐释,认为天理是“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大家得出一个共同遵守的道理”,无产阶级的道理就是集体主义;革命不排斥友情、亲情、传宗接代等人情,“理是经过了洗练的情”;“法就是根据情和理制定而行使的”,“合情合理,即是好法”。这对于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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