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革命军事馆筹建办公室的文物库房中存放着一本《中共临时党员证》。这本证书为3折页结构,其正面第一页上印有鲜红的党旗和“中共临时党员证”七个大字,第二页上印有镰刀、铁锤和五角星图案,第三页上印有“全心全意为人民解放事业而战斗”十四个大字,内页印有十二条“战时党员守则”。
湖北革命军事馆筹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周泽楠介绍,这本《中共临时党员证》的持证人是新四军老战士洪亮。2023年捐给军事馆之前,这本证书已陪伴洪亮走过了漫长的75年。
“一、进攻在前,退却在后。二、重伤不哭,轻伤不下火线。三、鼓励作战勇气,提高胜利信心。四、英勇顽强,为人民立功。……十二、胜利不骄傲,失利不灰心。”近日,长江日报记者在湖北省军区武汉第六离职干部休养所采访了洪亮老人,98岁的老人家背得出《中共临时党员证》上的每一条“战时党员守则”。
据史料记载,1947年华东战场上,解放战争正在激烈进行。为了避免伤员因部队转移失掉组织关系,华东野战军政治部印制了《中共临时党员证》,并作出规定:“此证只限于负伤之党员入院时过临时组织生活使用”,要求共产党员参加战斗时随身携带。
1948年9月28日,部队把《中共临时党员证》发给洪亮,22岁的他当时是华东野战军兵站部汽车大队一中队三分队分队长。老人回忆,虽然他幸运地没有受过伤,但战时部队流动性大,出示《中共临时党员证》,他不仅能证明自己是共产党员和解放军战士,在执行任务时也能获得地方党组织和我军其他部队的大力支持。《中共临时党员证》陪伴他参加淮海战役,陪他随部队渡过长江,一直打到上海。1949年7月,他又随部队转战大西北,参加了解放新疆的战役……无论战斗多么激烈,这本《中共临时党员证》,一直被他当作宝贝,小心翼翼地珍藏着。
洪亮老人回忆,在晴天里,他将这个证放在贴身衣服的口袋里;雨天时,他就把它放在随身携带的行军包里,用一个防雨防水的油布套把行军包包严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洪亮成了家,他将这个证交给妻子保管。妻子把它和其他重要资料一起装进一个铁皮箱。“我们搬家到哪里,铁皮箱子就带到哪里,也就把这个证带到哪里。我也时常找出来看一看。”
老人说,因为《中共临时党员证》专供负伤党员证明党员身份和在住院治伤期间过临时组织生活使用,所以写入此证中的十二条“战时党员守则”,内容带有明显的战争年代特点。他本人严格遵守的同时,也督促战友们严格执行。“在战时,这些规定是每位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守的。在和平年代,‘为人民立功’也永远不能忘。”
洪亮老人是江苏镇江人,家乡被日寇占领后,他誓死不当亡国奴,和小伙伴一路寻找党领导的部队,于1945年3月加入新四军,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在解放战争中两次荣立三等功,并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81年,洪亮光荣地从部队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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