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文史 > 正文

席懋昭:用热血践行革命理想

周永圣    2024-04-29 11:37:42    中国档案报

“过金沙江、大渡河后,一人被派离军赴沪,在灵关殿,由一小学教员席哲明带上山,……在县政府取得护照,到荥经席哲明家,再赴雅州,到成都,……买票到重庆,在伯承弟弟家住了十余天,坐民生轮直航到上海。”这是陈云在《我的自传》中对1935年6月出川前往上海的一段回忆,其中两次提及席哲明。他是何许人?我们可从重庆市档案的馆藏档案中窥探一二。

投身革命 开展地下工作

席懋昭,又名席哲明、席克进,1912年1月出生于四川省仪陇县观音乡(今先锋镇),15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仪陇中学。在校内成立进步组织“学术研究会”,带领同学开展“读书不忘救国”活动及罢课斗争,后被反动政府军警抓捕。在押解途中机智逃脱,但被开除了学籍。

1931年秋,席懋昭化名席哲明,考入成都私立天府中学,并积极参加各种进步活动,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团组织的培养下,思想越发成熟,斗争经验逐渐丰富,开始在仪陇、阆中一带为革命奔走。1933年,经过党组织的考验,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担任了中共成都北区区委组织干事等职务。8月,在党组织的安排下,被派往邛崃、荥经等地开展地下工作。

1935年,席懋昭来到天全县的灵关殿村(又称灵关村)小学担任校长,其间向该校教师、学生和当地百姓宣传革命思想,很快奠定了群众基础。6月,在得知中央红军准备进入天全县后,他便组织村中青年,为红军先遣队作向导,避开敌人重兵把守的大路,抄捷径突袭灵关殿村,一举击溃当地反动武装。随后,加入红军。

临危受命 护送陈云出川

1935年6月上中旬,席懋昭接到一个秘密任务——护送时任渡河指挥部政治委员陈云出川,前往上海恢复白区的党组织。当时,他们分别装扮成商人和国民党川军军需人员,从灵关殿村出发,并同红军有意释放出来的国民党天全县教育局局长结伴,沿着山间小路,前往荥经县。在荥经县,他们稍作休整便转向雅安,昼夜兼程地赶了五六天路。到达成都后,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决定分开行动。陈云先持刘伯承的亲笔信找到其好友胡公著落脚休息。随后,又按照同周恩来的事先约定,托人去新新新闻报馆,刊登了一则《廖家骏启事》,内容为:“家骏此次来省,路上遗失牙质图章一个,文为廖家骏印,特此登报,声明作废。”以此表示已安全到达成都。其间,席懋昭则找了一间旅馆住下。6月下旬,成都城内突然增岗加哨,戒备森严,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他们决定立即离开,直奔重庆。最后,二人在重庆朝天门码头依依惜别。

席懋昭成功护送陈云出川后,准备返回灵关殿村,追赶红军队伍。此时,国民党反动派已对他发出通缉令。最终,在阆中一带的小黄沟被敌人抓捕。无论敌人怎样严刑拷打,他都矢口否认曾开城迎接中央红军,对护送陈云一事更是守口如瓶。直至1937年3月,经家人设法营救,席懋昭才得以出狱。

矢志不渝 牺牲在渣滓洞

席懋昭出狱后,十分迫切地想回到党组织的怀抱。1937年9月,他奔赴延安,并进入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党组织安排他返回仪陇县开展抗日救亡运动。随后,带领当地党员广泛宣传我党的抗日主张,号召妇女摆脱束缚起来革命,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

1941年,仪陇县改行新县制,地方政权集中到了县长、乡长手里。席懋昭根据这一情况,提出“抓地方政权”的主张,于1942年担任观音乡乡长。上任后,他要求地主减租减息,启用一些进步人士担任保长等职务,得到当地群众拥护,同时也受到反动势力的迫害,再次被捕入狱。脱险后,他辗转成都、泸定、德昌、天全等地开展革命工作。

1948年3月,席懋昭遭叛徒出卖,在雅安被特务逮捕。7月,关押到渣滓洞。面对敌人的严刑审讯,他不仅没有透露党组织的秘密,还大义凛然地痛斥蒋介石反动派的罪恶行径。在狱中,经常给难友们讲述他在川西、西康地区革命的故事,并教唱《团结就是力量》《解放区的天》《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等歌曲,鼓励大家要坚持到底。

1949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炮火震撼山城,丧心病狂的国民党反动派在逃跑前,对白公馆、渣滓洞中关押的共产党员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席懋昭英勇牺牲。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新时代散文新创作论——新时代散文创新发展研讨会发言摘编(三)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