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渔猎文明与农业文明碰撞、融合和发展的历程中,随着中华先民认知和实践能力的不断增长,原始自然生态保护意识也逐渐萌生和发展。
“网开三面”“王用三驱”与节用有度
原始自然生态保护意识的萌生较早的追溯见于《史记·殷本纪》所载“网开三面”的典故:“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商汤“德至”即商汤德行极致的表现便是以仁心待万物,在诱捕禽兽时,为防止一网打尽而给田野间的禽兽留下生机。与“网开三面”比肩的典故来自于《周易·比卦》“王用三驱”:“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孔颖达疏:“褚氏诸儒皆以为三面著人驱禽。必知三面者,禽唯有背己、向己、趣己,故左右及于后,皆有驱之。”朱熹注:“一阳居尊,刚健中正,卦之群阴皆来比己,显其比而无私,如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网,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故为用三驱失前禽,而邑人不诫之象。”“王用三驱”来自于古代天子狩猎习惯,网开一面,顺其自然,三方驱围以待入网者,同样为逃离者留下生机。
事实上,先秦时期对“网开三面”和“王用三驱”的运用鲜明地体现在人们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节用之上。以《礼记·曲礼》开篇强调的“毋不敬”为例,旨在提倡对于一切的恭敬之心,而这份恭敬之心便如《礼记·曲礼》所载,“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孔氏云“春时万物产孕,不欲多伤杀,故不合围绕取也。群,谓禽兽共聚也,群聚则多,不可掩取之”。春天时节,孕育万物,国君打猎不能包围整个猎场,大夫不能猎取整个兽群,士不猎取幼兽和禽蛋。这些都呈现了先民对自然资源的恭敬和爱护,他们已经充分意识到对待山林川泽所孕育的生命,要取之有节、用之有度。
“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与顺应自然
据《春秋》桓公七年载:二月己亥“焚咸丘”。杜注、孔疏《春秋》,焚“火田”,即焚林而猎。正义曰:“咸丘,地名。以火焚地,明为田猎,故知焚是火田也。……礼,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尚不尽取一群,岂容并焚一泽?知其讥尽物,故书也。”暂且不论“焚咸丘”是否借助春秋笔法而掩饰鲁国火攻咸丘之事,从注疏者“知其讥尽物,故书也”的侧重点,表明先贤们厌恶焚林而田导致明年无田,竭泽而渔导致明年无鱼,厌恶“求尽物于山泽”,即断绝了田渔之业的生机。
这些评论所围绕的核心理念是仁人之本,而仁人之本的关键又体现在为天下万物留下生机,如儒家先圣孔子做四言诗《槃操》:“干泽而渔,蛟龙不游。覆巢毁卵,凤不翔留。惨予心悲,还原息陬。”又有《周易·系辞下》把“生”看作“天”之“大德”,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孟子·梁惠王上》强调“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乃仁术也”,而孟子所强调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既是性善论的体现,又显现了生态认知的道德基础。基于此,对于万物的生长便要做到如《礼记·中庸》所载:“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化育生命的关键就是“尽其性”,让天地万物的生长符合自然规律,才是于天地为功的业绩。
“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与可持续发展
《礼记·月令》是以阴阳五行之学指导年景农事的施政纲领,做到了上察天文、下守农时,其中“是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体现了原始的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仲春二月,不要用尽山林川泽的水源,不要使池塘干涸,不要焚烧山林。先民重视渔业和田业生产,但要做到“顺阳养物”,因而形成了旨在保护山林川泽的禁戒性约束,这是原始自然生态保护意识的重要论述。不仅如此,在先秦众多论述中也常见对于“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所蕴含的禁戒性约束的详解。
其一,以“时禁”约束行为,保证物种的绵延。《荀子·王制》载“圣王之制”:“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从渔业养殖和捕捞角度来看,其重要的“时禁”是“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方悫《礼记解义》云,“围泽掩群,四时之田所同禁,特以春言之者,孕乳之时尤在所禁故也”,强调四时之禁尤其重视春禁的原因在于此时的万物正处于孕育生命的关键时期,因此,斧斤不入山林、渔网毒药不入川泽,以保护万物孕育的安全。更要做到“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
其二,以科学的渔猎方法为微小物种保留生存之机。《论语·述而》记载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用鱼竿钓鱼而不用渔网捕鱼,用弋射的方式获取猎物,但不射休息的鸟兽。孔子所强调的便是采用科学的渔猎方法,保留鱼鸟等自然界共生的微小物种可持续繁衍。另据《孟子·梁惠王上》载:“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注云:“数罟,密网也,密细之网,所以捕小鱼鳖者也,故禁之不得用。鱼不满尺不得食。”之所以对渔网保留孔洞的尺寸和可食用的鱼的尺寸进行明确规定,鱼不满尺,不得买卖和食用,以此保证小鱼、小鳖的生存。现实中,物种的繁盛往往源自有节制的渔猎活动,如《诗经·小雅·鱼丽》:“鱼丽于罶,鲿鲨。君子有酒,旨且多。鱼丽于罶,鲂鳢。君子有酒,多且旨。鱼丽于罶,鰋鲤。君子有酒,旨且有。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此可知,有节制的渔猎活动突出的便是对待自然界的微小物种,要以生和养为前提,根据时节取用,并且取用的方法要科学,才是保证万物繁盛的根本。
其三,保护自然资源为物种繁衍提供保障。在《周礼·秋官·司寇》雍氏职下便规定了掌沟渎浍池之禁,“禁山之为苑、泽之沉者”。郑司农注“泽之沉者,谓毒鱼及水虫之属”,郑玄解释“为其就禽兽鱼鳖自然之居而害之”。对于渔业养殖而言,以药物杀死毒鱼和水虫等,保证苑、泽之中禽兽鱼鳖生命生存环境的安全。《荀子·致士篇》强调“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川渊枯则鱼龙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直接说明了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与禽、兽、鱼、鳖等动物之间互为依存的关系,因此无论是“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还是“斧斤不入山林”“罔罟毒药不入泽”。均能体现出中华先民因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而生成的原始的自然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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