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华儿女来说,春节是祈福纳瑞的重要节日,它寄托着人们期盼阖家团圆、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在战争年代,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春节这个最重要的传统节日,被赋予了抗战动员的时代意义,承担起架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的任务,促使广大民众树立抗战必胜、众志成城的坚定信念。
创新艺术形式 斗志昂扬过春节
在救亡图存的战争年代,贴春联、挂年画、秧歌戏等传统春节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均发生了转变。这些活动被赋予挽救民族危亡的重大责任,不但要反映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还要在内容上不断改进,突出时代内涵,主要为反对战争、追求和平、宣扬根据地建设、团结军民关系等,以提高百姓的文化认知与政治觉悟,从而有效利用春节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革命斗争。
春联和年画,是春节期间人们表达美好愿望最直观的载体。每到大年三十那天,家家户户都会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春联,贴在自家大门上,以增添节日的喜庆氛围。春联的基本要求是寓意美好、对仗工整。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春联内容除了热闹、祈福、欢乐的辞藻之外,还增加了抗战、团结、和平等主题,同时要反映出根据地生产与节约的要求。这些转变,更为贴近抗战背景下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更有利于开展大规模社会动员和对敌斗争。当时,流行的春联内容有“过新年坚持抗战到底,除旧岁反对妥协投降”“送旧岁反对挑拨内战,迎新春坚持全国团结”等。这些春联不仅让根据地散发出浓厚的节日气息,也有利于凝聚民族斗志,使人民树立起抗战到底的信心。传统年画一般以民间传说或历史故事中的神仙悍将为主角,比如常见的钟馗、秦琼、尉迟恭等门神形象。在陕西延安,为坚持抗战需要,鲁迅艺术学院美术部的年画研究组不断进行创新,他们用“保卫家乡,保卫边区”等新内容的年画来代替传统门神年画。在技术上广泛运用民间形式,力求符合当地群众的欣赏习惯;内容上则以歌颂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充分表现战时军民的新生活、新风貌。
1942年5月2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号召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长期地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农兵群众中去,与工农兵群众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创作出为人民大众所热烈欢迎的优秀作品。毛泽东的讲话,就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延安文艺界的大门,“新秧歌”运动应运而生。1943年春节期间,以《拥军花鼓》《兄妹开荒》《夫妻识字》等为代表的一批新秧歌剧,亮相延安街头。鲁迅艺术学院组织起百余人的庞大秧歌队,在杨家岭、中央党校等地进行春节巡回演出。自此,每年春节临近,从机关团体到民间组织,都会排演一些秧歌剧用于演出。其中既有反映部队生活的《拥军曲》《归队》,也有紧贴百姓生活的《夫妻劳军》《妯娌要和》等,《解放日报》也对各地秧歌剧表演进行了大量报道。与此同时,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人民生活,吸取多种文艺样式,加以改造、发展,创作出一大批适合春节氛围、符合革命需要、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极大地丰富了战时军民娱乐生活,增强了军民抗战斗志。
开展双拥运动 军民携手过春节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长期以来的优良传统,特别是1943年延安春节前后的双拥运动,促使边区军政、军民关系得到显著改善,被毛泽东称为“旧历年节中最重要的革命工作”。
1943年1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和《关于拥军运动月的指示》,将1月25日至2月25日定为“拥军运动月”,并规定每年春节前后,对边区驻军进行隆重的慰劳慰问。同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解放日报》发表文章《造成拥军热潮 增强拥军工作》,强调“军队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血肉相连而不可分开的”。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发布《关于拥政爱民月的工作指示》,确定从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2月1日,《解放日报》公布《拥政爱民十大公约》。在“拥军运动月”中,边区政府举办座谈会,检讨过去对军队认识不够、尊重不够、爱护不够的行为;大力动员群众支援军队搞生产,借给生产工具,保障粮草供应。在“拥政爱民运动月”中,留守兵团开展了军民联欢活动和清理旧案活动。各部队组织秧歌队,给政府工作人员和群众拜年,同时组织纪律大检查,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
1943年延安春节前后的双拥运动,既营造出欢度春节的热烈氛围,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又进一步密切了陕甘宁边区军政、军民关系,为边区军民战胜严重困难,坚持持久战打下坚实基础。
为促进双拥运动深入开展,1943年10月1日,《解放日报》发表由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明确提出:“各根据地党委及军政领导机关,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与拥军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并且“以后应于每年正月普遍举行一次”。从此之后,双拥运动推广到各抗日根据地、各解放区。再后来,双拥运动逐步形成制度,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
不忘战时艰苦 开源节流过春节
战争时期,由于资源紧俏、生产力不足等诸多因素,导致各类物资极端匮乏。为应对战时物资消耗,各级党委政府利用春节这一传统节日开展全民动员,提倡节约行动。
1938年1月31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节费集捐请从春节起》,号召“一切热心的爱国同胞,更应当减免各种浪费……竭力节省、集捐、输金,贡献给国家,贡献给抗战,使春节节费集捐运动不断地继续下去,一直到抗战胜利为止”。1942年2月15日,《解放日报》发表关于号召边区军民开源节流的评论文章,介绍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规定的节约办法。文章指出,除做好春耕生产这个“开源”的主要源头外,还要做到不浪费一颗粮、一张纸、一支笔,甚至一针一线,这是“节流”的主要“水闸”,非常重要。
1946年,中国人民迎来了抗战胜利后的第一个春节。在新的形势下,《解放日报》发表题为《春节中注意节约》的文章,提醒大家不要忘记战时艰苦,倡导边区百姓在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仍要注意春节期间勤俭节约。此外,还特别要求秧歌剧团在制作演出服装等方面不能铺张浪费。文章强调,“我们饮水要思源,想想得到今天这样的日子是大不容易的;生活要细水长流,要有建立长期家务的打算……因此,我们即使在新春佳节中,也要避免过度的吃喝。”文章最后告诫大家,“一年之计在于春,在开心愉快地过完新年后,一定要抓住时机,好好的(地)把我们今年的生产和各项建设工作做得更好些”。同年春节,朱德在和边区军民代表一起过年时,也大力号召边区百姓要抓紧生产,多养牲畜,注意节约。他以民间娶亲为例,说娶亲的时候往往存在铺张浪费、大摆宴席的现象,建议大家一定要改掉这种做法,鼓励把节约下来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发展生产上。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在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的同时,必须狠抓党风政风,坚决杜绝旧社会、旧政府在春节期间贪污、浪费的现象,延续战争年代开源节流的优良传统。1949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发布《关于开展新年画工作的指示》,指示强调,新年画在印刷上“必须避免浮华,减低成本,照顾到群众的购买力,切忌售价过高”。1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年节、春节群众宣传工作和文艺工作的指示》,要求一切文艺活动“都要切实注意不妨碍生产,不妨碍工作,不违背节约,并力求与群众的政治文化学习相配合”。30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三次政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新年和春节期间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宴客、收送礼物和相互拜年的规定,除必要的活动、程序外,一律不准铺张浪费、增加群众负担。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