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丽水市野生动物新记录暨莲都区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召开,就调查成果进行介绍。
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对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莲都区是丽水市唯一的“县级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全省试点,于2022年11月正式启动,目前已经圆满完成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工作。
经过近2年时间的调查,项目全面查清了莲都区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共发现野生脊椎动物632种,隶属37目138科,约占丽水地区脊椎动物总种数的87.3%,其中鱼类6目18科88种,占丽水地区分布记录的73.3%;两栖类2目9科38种,占丽水地区分布记录的86.4%;爬行类2目16科56种,约占77.8%;兽类8目23科63种,约占84%;鸟类19目72科387种,约占93.7%;包含了大量的珍稀濒危物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包括黑麂、中华穿山甲、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7种,包括中华鬣羚、豹猫、猕猴、林雕、黄嘴角鸮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调查中,共发现新记录15种,其中丽水市新记录5种,莲都区新记录10种。丽水市新记录分别为,鸟类1种,彩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兽类4种,包括马铁菊头蝠、毛翼蝠、中管鼻蝠、大卫鼠耳蝠,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莲都区新记录分别为,鸟类3种:白眼潜鸭,为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钩嘴林鵙、斑背燕尾,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鱼类1种:瓯江小鳔鮈,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两栖类3种:橙脊瘰螈,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东方蝾螈和天台粗皮蛙,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爬行类3种:蹼趾壁虎、古氏草蜥、台湾钝头蛇,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除了开展调查工作外,近年来,莲都区还从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全域救助、联动合作等三个方面入手保护野生动物“生命通道”,于2020年10月在全市率先投保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2023年开始,丽水市实行“全市统一”购买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截至目前,莲都区已累计赔付49万元。2020年以来,全区投入野生动物保障经费80多万元,在市区确定野生动物救助点1家,建成基层野生动物救助网格点24个,已累计收容救助野生动物530多只。还建立了莲都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150余次,办理案件移交11件,有力保护了野生动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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