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特别关注 > 正文

累计帮助柬方清扫雷区逾100平方公里,惠及超过150万当地民众

中国助力柬埔寨实现2025年无雷目标

刘 慧    2024-01-24 11:03:32    人民日报

日前,中国援助柬埔寨扫雷器材和人道主义物资交接暨中柬扫雷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柬埔寨国务大臣兼扫雷行动与受害者援助机构第一副主席李突表示,此次柬中双方签署扫雷合作谅解备忘录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推进两国在扫雷领域的务实合作,增强柬中铁杆友谊。相信在中方的支持和帮助下,柬方扫雷行动将取得更大成效。

柬埔寨是全球地雷隐患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上世纪长达几十年的战乱给柬埔寨境内遗留下400万至600万枚地雷和其他未爆炸物,主要分布在柬埔寨与泰国、老挝接壤的边境省份。地雷隐患给土地耕种、水源获取、道路建设等带来困难,阻碍了柬埔寨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受到的危害最为严重。

过去30余年间,柬埔寨政府致力于清扫雷区,为人民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一直将排雷视作优先事项,并确立了到2025年实现全境无雷的目标。多年来,柬埔寨扫雷和受害者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清扫雷区面积不断扩大,地雷受害者人数逐年下降,扫雷能力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为助力柬埔寨实现全境无雷目标,中柬在扫雷领域进行了全面深入合作。自1999年以来,中国通过举办扫雷培训班、捐资、提供探扫雷器材以及派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多次向柬埔寨提供扫雷援助。

柬埔寨王家军多国维和部队培训学校附近的雷场里,植被茂密,灌木丛生。这片柬埔寨内战时期遗留下来的雷区已有几十年历史,情况复杂,危险程度极高。中国扫雷兵林榕昶扒开灌木丛后,发现灌木根部下平躺着一枚炮弹弹头,连忙第一时间向组长吴高健报告,并在组长指挥下对未爆弹进行标记。这是去年9月中国扫雷兵在柬埔寨执行“纯净家园—2023”多国联合扫雷行动的场景。这次行动中,中方任务分队官兵累计清排出各类弹药残骸3000余枚,销毁各类未爆物13枚,圆满完成了任务。

去年,为期3个月的中国援助柬埔寨、老挝人道主义扫雷培训班在陆军工程大学(南京)举办,40名来自柬埔寨、老挝的学员接受了培训。从理论知识到专项技能训练,从实爆作业到雷场仿真训练,再加上学习运用雷场无人机勘察、机器人排爆、激光排雷销毁等新技术手段,学员们受益颇深。“在华培训的3个月里,中方教员扫雷技术扎实专业、讲授耐心细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来自柬埔寨的参训学员艾恩说。据了解,截至目前,陆军工程大学已为柬埔寨、老挝两国开办8期扫雷培训班,培养30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

中柬合作为国际扫雷事业贡献力量。2021年至2023年,作为东盟防长扩大会扫雷专家组共同主席国,中国和柬埔寨携手10多个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特别是在“纯净家园—2023”多国联合扫雷行动举行期间,专门开展了实地联合扫雷、多国联合扫雷排爆训练,讨论修订了《东盟扫雷标准作业程序(草案)》《联合指挥中心标准作业程序(草案)》,组织了扫雷行动论坛等活动。

据介绍,中国已累计帮助柬方清扫雷区逾100平方公里,发现(掘)地雷近7.8万枚,惠及超过150万当地民众。“我要感谢中国的援助,我们村的地雷基本被清除,人们可以安全地过日子了!”柬埔寨暹粒省克瓦村村民利萨雷德高兴地说。如今,村子里除了一小片森林区域,其他地方可以安全地种植稻谷,拖拉机也能安全作业。预计今年内克瓦村的扫雷工作将全部完成。

柬埔寨扫雷行动中心规划与操作部主任拉博达纳表示,中国对柬埔寨的扫雷援助意义重大,清理后的土地已用于农业生产、居住、基础设施建设等。李突表示:“在柬埔寨努力实现扫雷目标的过程中,中国方面给予很多支持和帮助,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中国驻柬埔寨大使王文天表示,扫雷合作是中柬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双方共同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的生动体现。

(本报金边电)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春运火车票低至二折:让利于民也惠及铁路
下一篇:警惕年轻人落入“跑分”圈套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