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中央预算。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12日 第 02 版)
(责编:张若涵)
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2024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4-03-12 09:21:03 人民日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中央预算。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12日 第 02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