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时政 > 正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收到议案298件

代表议案呈现四个特点

本报记者 金 歆    2024-03-10 08:19:42    人民日报

3月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介绍了相关情况。

郭振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提出议案,把好议案政治关、法律关,代表议案数量略有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3月8日12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共收到298件议案,其中,代表团提出26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272件。这些议案中,292件为法律案。按照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梳理分析,涉及宪法相关法类12件,民法商法类28件,行政法类86件,经济法类69件,社会法类44件,刑法类14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39件。

据了解,今年的代表议案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代表胸怀“国之大者”,提出的议案努力反映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有关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议案81件,占法律案的27.7%。二是紧扣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提出议案。177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86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列入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三是厚植提出议案的民意基础。代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灵活运用专题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上述方式形成的议案有230件,占议案总数的77.2%。四是提高议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代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认真酝酿讨论、修改完善议案,所提议案附有草案文本的有180件,占法律案总数的61.6%。

大会秘书处正抓紧对代表议案进一步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今年年内,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郭振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把审议代表议案同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深入调查研究,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体现到人大立法、监督工作之中,努力使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议案,已由9个专门委员会全部审议完毕。其中,9件议案涉及的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制定对外关系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修改慈善法、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等5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15件议案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常委会审议,129件议案涉及的57个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

据介绍,目前,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000余件。代表建议关注比较多的问题主要有: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善数字治理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种业振兴,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端牢粮食、能源自给饭碗;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建设高素质产业劳动者队伍;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统筹安全与发展,提升安全风险处置能力等。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10日   第 02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时习之丨从两会微镜头看总书记对中华文明的关切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