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处于“休眠”状态,或被低价出租,或闲置荒废,集体土地的收入微乎其微。为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管理,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荔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牵头起草了《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总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加强监管与指导、监督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内容,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进行了全面规定规范,为鼓起强村富民“钱袋子”,守好村集体“家底子”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切实加强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收益分配行为,防止侵占和挪用。群众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享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为拓宽农民增收途径,荔城区积极探索,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建设的重要抓手,激发乡村全面振兴新动能。今年,北高镇福岭村成功挂牌出让了一块1117平方米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为全市首个“吃螃蟹”的村子。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0年,将作为商业用地,成交价为107万元,该村根据《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荔政规〔2024〕2号)和《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荔政办规〔2024〕1号)有关规定,对成交金额107万元按30%提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32.1万元后,剩余74.9万元归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同时为了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该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74.9万元拟分配如下:1.地块安置成本:支付卫生所迁移估算需20万元;2.剩余的54.9万元按70%提取约38万元,计划用于文旅产业配套项目(福岭村文化综合服务站)建设和村民公共服务场所,一方面想方设法增加村财收入,另一方面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3.剩余的16万元,因可分配的金额较少,计划用于村民公共福利(全村70岁以上老人共同福利),待今后收益较多情况下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分配。
制度保障显成效。荔城区在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找准整治“小切口”,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及可感的民生实事,让农民群众有感有得,切实让农民群众感受到今年整治与往年不一样。福岭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挂牌出让,是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积极探索。该地块成功出让,标志着荔城区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走向市场实现从“0”到“1”的突破。目前福岭村对该地块正在按程序报批相关手续,进行项目工程规划,开发建设周期约一年,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建成后预计增加村民就业岗位10个。(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责编: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