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贷款要拿房产抵押,现在用杨梅大棚也可以抵押了,扩大生产就方便多了。”近日,浙江金华兰溪市马涧镇杨梅种植户叶撮军以土地经营权和大棚设施作抵押后,成功收到了兰溪农商银行发放的50万元贷款资金,有效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据了解,这也是金华落地的首笔土地经营权加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这一切都源于兰溪市的一项政策创新。
去年,兰溪市探索开展以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去年12月,兰溪市在金华市率先出台《兰溪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办法》和《兰溪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两项惠农政策,切实让农业设施变成了“真金白银”。
据悉,农业经营主体在出现融资需求时,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并进行抵押登记的基础上,可将建成的钢架大棚、冷库、仓储分拣包装车间等农业设施进行登记确权,凭借获得的《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向银行申请农业设施抵押贷款。银行机构对项目进行核实后,则估值确定最终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额度。
为充分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兰溪农商银行还对农产品未来预期收益进行估值,用于农户增信,农产品预期收益越高,额度越高。兰溪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设施杨梅大棚为例,一亩设施杨梅大棚建设需要花费7万元左右,按照每亩5万元估值,农户共有10亩,亩均年收益为3万元,贷款3年。如果未加入预期收益增信部分,农户只能获得25万元信贷资金,但通过叠加预期收益部分额度,农户可获得70万元信贷资金。
据介绍,下一步,兰溪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广大农业经营主体早日享受这一改革创新成果,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助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蒋宇欣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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